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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商南县矿业“五化”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8  点击量: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和中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有效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实现商南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式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商洛市矿业“五化”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商政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商南县矿业“五化”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主要包括5大块约5000 字。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模化,主要由8部分组成。一是严格矿业权准入。严禁在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新设矿业权;二是严格矿业权退出。矿山企业取得采矿权三年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勘查或开发利用的不得办理矿业权延续手续;三是严格设定优势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保留或整合后的矿山开采规模要达到《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规定的“中型+”要求;四是严格设定建筑用石料矿山数量及规模。到2023年底,现有建筑用石料矿山生产规模要达到15万吨/年以上,新设或整合后重新设置的建筑用石料矿山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0万吨/年;五是严格控制河道采砂。全县机制砂采矿权不得超过1个。六是严格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现有地下开采的采矿权原则上不再变更为露天开采。七是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证载矿种进行开发利用,落实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八是搭建矿产资源整合平台。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通过收购、参股、兼并、重组等方式进行优势矿产资源整合。

    (二)绿色化,主要由3部分组成一是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全县在建、生产矿山企业要于2022年2月底前向县自然资源局上报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实行绿色矿山创建指标化管理。每年至少创建完成1个省级绿色矿山(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到2023年底,全县生产在建矿山达到市级绿色矿山标准。三是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依靠先进的工艺技术不断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

    (三)延链化,主要由4部分组成。一是延长优势矿产资源产业链条。着力打造钒、镁橄榄岩、硅、重晶石等产业链条。二是实施产业链园区化承载。加快培育建设硅科技产业园、钒材料产业园、耐火材料产业园、黄姜石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三是围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重点引进一批基地型、龙头型、旗舰型的大项目。四是发挥“链长”龙头带动作用。3年内至少培育1家链主型企业。

    (四)数字化,主要由3部分组成。一是探索制定县级矿山数字化建设标准(试行)。2022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生产、在建矿山企业完成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备案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矿山数字化建设试点示范。每年结合实际打造1-2家数字化建设示范矿山企业。三是打造矿山安全环保数字化监管平台。2023年底前,全县规模以上矿山企业全部纳入在线监测。

    (五)安全化,主要由4部分组成。一是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2023年底前,全县正常生产矿山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是完善升级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2023年底前,全县所有建成、在建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全部接入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监控综合信息化平台。三是严格执行尾矿库减量化置换政策。按照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的原则,严禁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鼓励采取腾库措施消除尾矿库安全隐患。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对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实施前置执法。

    三、执行口径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所发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行动计划》不一致的,以本《行动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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