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了切实抓好民生政策落实,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加快幸福商南建设,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交接工作方案》(商南政办发〔2018〕64号)和《商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和国家补助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按年度一次性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按规定参保缴费国家给予补贴,缴费100元、200元的国家补贴30元,缴费300元的国家补贴40元,缴费400元的国家补贴45元,缴费500元的国家补贴60元,缴费600元(国家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国家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国家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国家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国家补贴200元。当年应缴费而未缴费的补缴人员不得享受国家补助。
三、参保缴费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征收任务:2019年全县参保缴费人数为10.5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为1155万元(各镇办参保缴费任务见附表)。
(二)征缴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5月10日至6月10日), 各镇办、村(社区)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对征缴工作任务进行周密部署,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2.集中征缴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县税务机关委托的代收银行按照征缴要求,安排各村(社区)网点开展代收工作,各镇办、税务分局、村(社区)负责催收催缴。
3.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适龄人员参保率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参保缴费程序
(一)参保缴费
1.已参保人员:按照各镇办、村(社区)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以下方式缴费:
①自行下载安装“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通过手机APP缴费;在农商银行(原信用社)开通手机银行,通过手机银行自主缴费。
②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或现金)到农商银行(原信用社)各基层网点、ATM机自助设备、村级助农服务网点进行缴费。
③持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或现金)到税务局办税厅前台缴费。各缴费终端的电子小票视同缴费票据,缴费人确需缴费票据的,可凭电子小票在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办税厅前台换开缴费票据。
2.新增参保人员:新增参保人员需先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即可进行登记)进行参保登记后按上述办法办理缴费。
3.补缴养老保险费:以前年度应缴费而未缴费,现需补缴人员,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行选择补交年度和档次进行补交或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前台进行补交。
(二)征缴入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按日汇总的缴库方式。即:城乡居民缴纳的养老保险由税务机关按日汇总缴入国库,当日结清专户。
(三)对账:税务机关与国库部门、国库部门与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与人社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对账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四)缴费信息管理:县城乡居民养老办负责复核缴费资料和缴费信息,核实个人账户,查收相关业务资料,健全缴费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各镇办,县税务局、人社局、文旅局、城乡居民养老办、农商行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帮群众算好经济账、实惠账、民生账,引导广大群众转变养老观念,全面激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提高缴费水平作为突破口,动员鼓励和引导参保群众连续、高标准缴费,力争使参保标准在200元以上的人群达到30%以上,努力实现“优化参保人群、提高缴费档次、增加基金总量、惠及千家万户”的目标。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职责分明、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税务局、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办、农商行要指导、协助各镇办做好参保缴费工作;县财政局要将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划拨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并积极协调省、市财政部门及时划拨配套资金;县统计局要如实提供城乡居民人口数据,核实核准参保人口基数;各镇办、税务分局、县农商行各支行要指导各村(社区)规范开展参保缴费工作。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引导,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四)夯实责任,严格督查。各镇办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要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四级包抓责任制,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和人群全覆盖。县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征缴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商南县2019年度各镇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附件
商南县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元
序号 |
名称 |
年报人口数(2018年) |
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 |
基金征收任务(元) |
备注 |
1 |
城关街道办 |
37761 |
22000 |
2420000 |
含城镇 居民人数3000人 |
2 |
富 水 镇 |
21794 |
10890 |
1197900 |
|
3 |
青 山 镇 |
11203 |
5600 |
616000 |
|
4 |
湘 河 镇 |
19970 |
9780 |
1075800 |
|
5 |
赵 川 镇 |
18136 |
9000 |
990000 |
|
6 |
十里坪镇 |
18169 |
9000 |
990000 |
|
7 |
金丝峡镇 |
23508 |
11750 |
1292500 |
|
8 |
过风楼镇 |
22626 |
11300 |
1243000 |
|
9 |
试 马 镇 |
18291 |
9140 |
1005400 |
|
10 |
清油河镇 |
13090 |
6540 |
719400 |
|
总 计 |
204548 |
105000 |
1155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