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街道办事处:
报来汪风兰等73户村民建住宅用地的申请报告收悉。经2018年2月9日局委会议研究同意汪风兰等73户村民占用集体土地12286平方米(18.429亩)用于建住宅,其中:耕地10319平方米(15.478亩),其他农用地 835 平方米(1.25亩),村内空闲地1132平方米(1.698亩),建筑面积控制在 8760 平方米以内;同时批准王正等16户承让宅基地使用权,用地面积3238平方米(4.857亩)。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组集体所有。接此批复后辖区国土资源管理所要配合镇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在用地户所在的村、组内进行张榜公告,公告无异议的,督促用地户清结相关费税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在划拨用地前镇政府、国土所应进一步核定各户用地选址,查看各户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用地者应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建筑风格,一次性建设,不得超占、超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如有占用,批复作废。
此复
附:1、《商南县村民建住宅用地审批花名册》
2、《商南县农村村民宅基地转承让审批花名册》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县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城关国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