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根据省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县需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为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涉及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所有单位,均要编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审批服务事项以本单位事项名
称编写,未授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编写时注明办事地点。
二、主要工作
(一)编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其他权利类型等分类,同类项审批服务业务按顺序排列,将整理好的事项目录清单放办事指南最前页,标注页码。
(二)编制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责任单位要对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对照办事指南编制最新标准,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编写指南做到表述清楚,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全面公开清单和指南。各责任单位编制完成审批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后,由县编办终审确认后,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印装成册上报市政府,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站公开,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7月9日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办事指南编制最新标准要求,提供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编制模板。
第二阶段:编制报送。各责任单位根据模板逐项、逐条编写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7月20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指南编写资料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
第三阶段:初审装订。7月31日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单位报送的办事指南进行初审装订成册,返还给各单位进行再次核查核对。
第四阶段:资料复审。8月10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确认信息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第五阶段:资料终审。8月24日前,由县编办负责对报送的指南编写资料进行终审确认。
第六阶段:材料印制。8月30日前,完成印装工作并上报市政府,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四、编制要求
(一)规范填写。指南标题由“事项名称+办事指南”构成。事项办件类型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审核转报件等,如果一个办件属于多种类型,则应列出所属全部类型。有法定办结时限的事项按规定填写具体办结时限,如无明确法定办结时限的,均以“20个工作日”为限。对于不收费事项,应注明“不收费”;对于收费事项,应列明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明确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限。所有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均要配备“申请材料样板”“填写说明”和“办理流程图”。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模板认真编写(填写规范见附件)。
(二)按时报送。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初次编写和复审后的整套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纸质报送材料按事项类型顺序排列,与目录清单顺序一致;电子版文件夹以事项类型命名,各事项以指南标题命名。(电子邮箱:944342727@qq.com,咨询电话:6373125)。
(三)严格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指南编写工作,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认真编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服务指南编写工作敷衍搪塞、工作进度滞后的单位,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商南县政务服务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含样表)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附件
商南县政务服务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办事指南 2018版 |
实施日期 |
2018年 月 日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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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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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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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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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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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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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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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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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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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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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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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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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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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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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进度查询 |
(窗口电话)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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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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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途径 |
(窗口电话) |
投诉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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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原件 份数 |
原件 规格 |
复印件 份数 |
复印件特殊要求 |
来源 渠道 |
填写 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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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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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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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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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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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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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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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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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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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附流程图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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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结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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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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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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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送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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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或送达窗口 |
(单位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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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表头使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体,加黑。
2.“事项名称+办事指南”2018版、申请材料、办理结果、送达都使用仿宋gb2312
四号字体,加黑。表格其余内容使用仿宋gb2312五号字体。
3.页码插入使用“-1-”样式,times New Roman四号字体。
4.发布机构和事项编码暂不填写。
(填写样表)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办事指南 2018版 |
实施日期 |
2018年 月 日 |
发布机构 |
|
事项名称 |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事项编码 |
|
设定依据 |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
办理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
实施机关 |
商南县市场监管局 |
办理机构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数量限制 |
本行政许可事项无许可数量限制 |
法定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通办范围 |
跨县(市、区) |
办理地点 |
商南县阳光世纪广场三楼C335,C336 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进度查询 |
查询电话:0914-6373028 |
常见问题 |
1.申请书要素不齐全,不按要求提供材料; |
申请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 ,有权进行咨询,办理进程查询和投诉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用签字笔填写的表格内容及签字,字迹工整、清晰;2)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实施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资料 。 |
咨询途径 |
0914--6373028(窗口电话) |
投诉途径 |
窗口投诉:政务大厅前台投诉登记簿上填写 电话投诉:0914-6373131 |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形式 |
原件 份数 |
原件 规格 |
复印件 份数 |
复印件特殊要求 |
来源渠道 |
填写 说明 |
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窗口领取 |
按照制式表格(见附录)/要求填写 |
2 |
住所使用证明 |
原件 |
1 |
A4 210х29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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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
无 |
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原件 |
1 |
A4 210х297mm |
|
|
|
无 |
4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加盖公章 |
由政府 核发 |
无 |
5 |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加盖公章 |
由政府 核发 |
无 |
6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原件 |
1 |
A4 210х297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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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口领取申请人 自备 |
无 |
7 |
公司章程 |
原件 |
1 |
A4 210х297mm |
|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8 |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9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10 |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 |
A4 210х297mm |
1 |
|
申请人 自备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预约办理 |
不可预约办理 |
办理流程 |
附流程图 |
受理条件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
办理结果 |
结果类型 |
执照 |
结果名称 |
×××公司营业执照 |
年审或年检 |
年检 |
年审次数 |
1 |
送达 |
送达方式 |
现场领取 |
送达人或送达窗口 |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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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