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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ajj-40_/2022-102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应急局
标      题: 商南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救助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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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入汛以来,我县遭受多次暴雨洪涝灾害,加之国庆假期全县普降中到大雨,洪涝灾害进一步加重,各地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生活救助人数较多。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的紧急通知》(陕应急〔2022〕412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洪涝灾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增强执行力,把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以守护人民平安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各镇办、各部门要配合减灾委统筹协调,将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做好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的同时,同步研究和部署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救助工作,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协调解决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风险防范,落实各项措施

   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紧盯突发地质灾害等薄弱环节,加强会商研判,细化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抢险救援和转移群众生活物资配备,加强安全巡查守护。要进一步落实集中安置点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安置点内群众基础信息台账,开展转移群众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切实做到精准安置、安全安置。要强化安置点管理,坚决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家中发生意外。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救灾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三、营造舒适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集中安置点及周边要设置安置点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安置点功能分区标志。要加强治安、食品安全、消防和卫生管理。要严把食品和饮用水的进货采购关和接收捐赠物资的检查关,确保卫生安全。要对洁净水源进行必要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卫生,配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定时进行全面消毒,对突发疾病的转移安置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在生活保障方面,要周到细致安排,安置空间的分配、衣物发放、日常用餐等保障要考虑安置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情况,以及民族、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等情况,要保障饮食的营养性、多样性。要注意入住人员的心理变化,安排必要的文娱活动,做好心理疏导。

   四、强化防灾避险,确保人员安全

   对人员密集区、切坡建房、临坡临崖等高风险地区,发现风险时要果断提前转移群众,要严格管控转移撤离人员,随时掌握撤离人员动态,并安排专人对撤离原址进行巡查值守,严防转移人员在险情未解除前擅自返回危险区。撤离人员返回前必须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和住建等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返回点进行安全性评估和风险研判。据分析近期仍有发生地质灾害的较高风险,各镇办、各部门要深入研判,充分考虑到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对已撤出的人员,视情延长避险回撤时间,确保转移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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