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财政局
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
通 知
各单位:
按照《商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商南财发〔2021〕339号)和《商南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商南财发〔2022〕10号)要求,并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查后的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表)批复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2022年是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关键之年,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商发〔2019〕19号)和财政局制定的一系列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各部门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夯实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到年底前,实现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覆盖所有实施对象、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做到“花钱必问效、用钱必问责”。
二、夯实责任,做好绩效目标公开工作
各部门已在财政云系统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人员、公用经费、已下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其中对已下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的批复,由各部门在财政云系统中自行查看和打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认真做好本次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财政云系统专项经费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的公开工作,同时,按预算管理级次,积极做好所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批复工作。
三、跟踪反馈,强化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按照《商南县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商南财发〔2021〕22号),各部门要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反馈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查找项目实施中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绩效目标执行偏差。今年8月份,各部门要对1-7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并于9月15日前将《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和绩效监控自评报告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四、强化应用,做好绩效目标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各部门在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向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提交绩效自评报告。按照《商南县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商南财发〔2021〕21号)要求,2022年度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应在下年度3月底前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应于下年度4月底前完成。财政局将对重点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审核并予以通报;评价结果将和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对资金使用好的部门进行奖励,在预算编制时予以资金倾斜;对资金使用效益不好的部门,削减或取消相关资金预算。
附件:2022年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商南县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