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按照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商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发〔2022〕52号文件)及商洛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农发〔202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实际,现决定在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遴选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实施主体6个,家庭农场发展项目6个,请各县级以上合作社、家庭农场踊跃参与,积极申报,将结合实际予以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打造一批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示范带动效应好的合作社示范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县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支持示范合作社、联合社,从基础建设到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的关键环节形成的软硬件建设和维护,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支持示范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粮食规模化经营、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应用先进技术,规范财务核算。
二、遴选条件
1.实施主体。在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商南县行政审批局注册并命名为县级以上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运营管理民主,财务管理规范,有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户能力强,且信誉良好,愿意承担本项目实施,2019-2021年没有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发展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基础条件。合作社、家庭农场有规范的办公场所,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开展实体性经营并且正常运行。
三、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实施本项目的县级以上合作社、家庭农场,务必于2022年10月5日前,向商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递交由村镇签署意见的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申报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2.审核公示。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对上报资料进行初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实施主体并在农业农村局公示栏公示。
3.下达项目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向项目实施主体下达项目计划。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要按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5日18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项目负责人:黄全均 0914-6376405
联 系 人:章荣芳 0914-6372309
报名地点: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二道河村阳光大厦1415室
附件:1.商南县2022年示范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主体申报表
2.项目申报承诺书
商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