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商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商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南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市场供需等,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科学确定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加强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建设用地统一供应,切实保障“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落实商南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促进国土空间资源高效配置和高质量利用,发挥自然资源在城市开发建设中的要素保障作用。
(二)坚持绿色发展原则。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保护城市历史文脉和文化遗产,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加强收储工业用地的环境治理,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改善城市环境,全力推进“四大名城”建设。
(三)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合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和标准,挖掘存量土地再开发利用潜力,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提高用地效益和产出水平。
(四)坚持城乡统筹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坚持区域联动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推动城市区域功能升级,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强化政府主导的土地储备力度,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投资规模,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加大投资开发力度,推进土地资产的良性运转。
三、储备计划
储备土地范围包括:政府依法收回、收购、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国有土地;依照城市建设规划需改造提升的涉及改变用途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新增建设用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处置的低效闲置国有土地资产;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2023年计划储备土地54宗153.18696公顷(折2297.80亩),其中存量建设用地4宗5.97629公顷(折89.64亩),新增建设用地50宗147.21067公顷(折2208.16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确保土地储备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土地储备计划须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土地市场相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列入土地储备计划但符合储备条件的宗地,按实际需求可在年中予以调剂保障。
(二)统筹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土地储备资金筹措力度,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和其他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及时拨付土地收购储备资金,以保障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资源、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做到“净地”收储。要坚持“净地”收储原则,储备宗地做到报批到位、征拆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土壤污染治理到位、“三通一平”等,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储备计划所列宗地要应收尽收,确保年度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四)做到先储后供。根据自然资源部土地储备、供应监测监管系统填报最新要求,资源部门要及时做好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土地顺利供应。所有待供地块必须按先储后供原则,达到净地收储条件后,将宗地信息录入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获得宗地预出库单号后方可供地。
(五)加强巡查管护。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辖区内已储备土地的巡查管护,坚持动态巡查,做到精心管护、合理利用、防止侵占。资源部门要对储备土地的管护进行督查、巡查,确保储备土地管护到位。
附件:1.商南县2023年度存量建设用地储备计划表
2.商南县2023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储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