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县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做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工作的若干措施》(商政函〔2022〕11号),确保全县经济开好局、起好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牢固树立“人盯人+”疫情防控理念,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建好用好人口信息库,全面推行行程卡、场所码“卡码”联查,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强化全员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管控、流调应处、紧急封控和定点医疗救治“五个预案”实战演练,建成数据化、智慧化、扁平化的防控指挥体系,补齐短板弱项。(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紧锣密鼓地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支持外贸企业、重点配套企业、中小外贸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物流运输、国际快递、金融保险等外贸行业及重点企业和网点尽快恢复营业。支持各类企业复产和重点项目复工,力争到2月底,43户规上工业企业、10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3户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0户限上批零住餐企业、9户规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和18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千方百计地抓好要素保障。制定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抓重点企业任务清单,建立“一企业一专班”工作制度,逐企业派驻指导员,帮助解决人员返岗、物资运输、疫情防控等问题。将大中型批发市场、商超、便利店、住宿、餐饮企业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及配送企业的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货源供应等纳入地方应对疫情保供范围。(县经贸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准有效落实惠企纾困政策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依法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法为制造业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依法落实国家2022年新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缴纳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规免征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一季度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一季度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在纳税人提出延期缴纳税款许可申请后,依法尽快予以核准。因疫情影响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以及因隔离、市场封闭地区纳税人,逾期申报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深化税务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工作,扩大普惠面,丰富产品线。(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到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2年一季度房租,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下调担保费收费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降至1%,500万元以上的执行1.5%优惠费率,全面免收企业保证金及评审费。供电企业按照“能带不停”原则,确保一季度电力可靠供应,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实行“先装表接电、后完善手续”,一季度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已组织开展的居民电采暖市场化打包交易方式,全县统一统计小微企业清单和用电量,打包参与新能源市场化交易,力争成交电价在原目录电价基础上下浮0.05-0.1元/千瓦时。(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县电力分公司、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以“三百四千”超越行动和早餐会为契机,开展银企“双走进”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实现信贷投放稳定增长。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规范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提供低成本资金。对暂时遇到困难、但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要保障其合理的贷款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贷款,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适当延期、展期或续贷。推行产业链主办行制度,实行“一链一行”,助力重点产业链做大做强。(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行、县发改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奋力推动工业企业稳产达效
7.深度挖潜工业增长潜能。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扎实落实中小企业技改奖励政策,加快推进10万吨高纯硅生产线、年产1500吨飞机起落架表面处理铬酸酐改造、青山大坪铁矿等4个重点技改提升项目。支持重点企业围绕自身技术和市场需求,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对增幅较大的重点企业,落实全市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政策。(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教体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积极争取省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励支持。落实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70条措施,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建设。对接秦创原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以“四大名城”为抓手,聚焦钒、硅、镁三大产业集群,推行“揭榜挂帅”和“人才校聘市用、企用”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重点产业核心“卡脖子”技术开展科研攻关。积极推动“飞地创新、离岸孵化、回迁发展”,推进科创基金设立,力争重点科技攻关成果纳入全市科技成果库。积极争取科技路演活动,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完成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加值0.8亿元。(县科教体局、县经贸局、各镇〈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促进有效投资量质并举
9.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落实省政府抓项目促投资17条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我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细化方案。深入推进“三百四千”超越行动工程,实施“三长”包抓产业链13条,局长行长包抓企业38个,部门骨干包抓服务项目113个。分解下达各镇(办)、部门上半年投资完成量和增速任务,逐月调度通报投资运行、项目储备建设、带动就业情况。多轮次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活动,确保一季度县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30%以上、完成投资40亿元以上。积极筹备二季度集中开工项目,确保二季度县级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完成年度投资60亿元以上。加快实施兴沃鑫农牧科技产业园、试马镇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西气东输商南段等25个市级重大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41亿元以上。(各镇〈办〉、各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力度,防止资金沉淀,促进中央预算内投资早日发挥效益。加快“双创”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等2个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到2022年一季度末,资金支出平均进度预计可达50%以上。积极跟进做好8个未评审项目,确保二三季度专项债资金不低于一季度。抢抓政策机遇,超前做好项目包装工作,围绕城镇建设、医疗卫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道路、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和农村产业融合、标准化养殖、陕南突破发展、溧商协作、津陕协作等重点产业,全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投资,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科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增强项目持续发展后劲。围绕“四大名城”建设和13条重点产业链,以及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特色农业等领域,精心谋划一批含绿量多、含新量足、含金量高的大项目、好项目、高质量项目。推行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制度,结合企业提出的涉税涉费诉求,专项推出定制化服务举措。狠抓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审批报批、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堵点难点问题。推动逐步实施许可审批“一网通办”,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抓住用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县发改局、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政务信息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动三产消费恢复升级
12.加快释放消费潜力。落实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扎实做好重点限额以上企业促销活动给予补贴,持续开展“秦乐购”“电子消费券”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3次以上主题促销活动。加快县城、镇(办)商贸场所和便利店建设,培育省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积极创建省级夜间经济示范区。鼓励便利化中小企业进社区,开展线上消费,线下快送。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县经贸局、县发改局、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消费政策落实。积极推动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鼓励县内企业开展汽车、家电经销企业合作开展促销,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对购买Ⅰ级能效标识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消费者,可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助。加快限上商贸企业培育,落实县级奖补资金,提高企业纳限入统积极性。(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聚焦全市打造中国康养之都目标,积极组织筹办康养产业发展论坛,积极推进“康养慢城”打造进程,持续抓好酒店民宿、特色餐饮、特色产品“三个提升”工程,加快启动“生态茶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康沁养老、朝阳大健康、茶旅康养融合示范园、金丝峡康养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构建“医、养、游、体、药、食”融合发展的健康养生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着力打造生态游、乡村游、红色游、文化游、风情游、山水游、工业游、休闲游等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快推进金丝峡5A景区提升、金丝峡高空体验综合体验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茶旅融合示范园、北茶小镇,王家楼、太子坪等美丽乡村品质内涵,推进乡村旅游开发,引导鼓励企业做好旅游产品开发及推介,力争全年接待游客900.15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54.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7.23%。(县文旅局、县茶产业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15.保持建筑业平稳增长。梳理建立建筑企业重点扶持名录,加强跟踪联系和服务指导,加快培育建设工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商南,为企业县外承揽工程提供“绿色通道”,协调解决建筑企业跨市承揽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民营优势建筑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公租房项目建设,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采取不同档次发放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县住建局、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聚焦打造“3A景区城”,以重点城镇为节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积极创建县城建设示范县。完善中心城市规划体系,扎实推进“一山一河一路”等城镇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开展县城天然气、供水、排污管道普查工作,对各类管道设施老化严重的谋划项目,完善前期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县城管局、县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增收
17.扎实做好春耕备耕。结合全市意见,制定印发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冬小麦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和重大病虫草害防控技术要点,及时下拨中央一次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组织镇(办)购买田间管理肥料、病虫草防控农药。围绕“越冬期促弱转壮防冻保苗、返青期促蘖控旺协调群体、拔节期肥水齐攻增穗防寒”等关键环节和技术措施,扎实做好小麦抗灾强管工作。扎实落实《商洛市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指导落实田块,确定种植区域和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生猪产能,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和种业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实施丹江、小河、毛河等重要流域的防洪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高质量完成全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扎实做好农业灾害防御和救灾减灾工作,确保在田农作物生产和畜禽养殖安全。大力发展以核桃、板栗、中药材为主的林业产业,持续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全年种植食用菌1亿袋、红仁核桃2000亩,优质板栗1万亩。(县农业农村局、县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迅速掀起大抓招商工作热潮
19.精心举办招商引资活动。围绕“双创”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开展精准招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围绕首位产业推进招大引强,实现区域协同、产业集聚、错位发展。围绕“康养慢城”打造,积极推进全龄康养、气候康养、医养结合、健康文旅、健康体育等方面的项目招商;围绕重点区域推进驻点招商,推动各招商工作队干部在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成渝经济圈等区域重点城市驻点招商。(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部门、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全力推动招商项目落地。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和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库,围绕“四大名城”打造,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重点招商区域,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以商招商。持续抓好“总部经济”招引和培育,推进央企进商。按照“谁签约、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继续坚持领导包抓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包抓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全年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不少于40个。(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部门、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21.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围绕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专场招聘、走访慰问、公岗安置、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活动,对“零就业”家庭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启动“春风行动”,动员县、镇(办)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的方式,深入镇办、村组,统筹安排,分批次、分时段、分镇办召开招聘会,送信息到村组,送岗位到门口,方便农村劳动力求职就业。采取统一包车、免费乘车、发放防疫礼包、赠送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全力组织“点对点”输送劳务,满足企业、项目阶段性用工需求。(县人社局、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退还政策,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符合2021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申请受理截止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持续强化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主动对接为当地重大工程项目、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工宣传、用工招聘、直播带岗、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当地用人单位开展职业介绍服务,并按相关规定兑现职介补贴。(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镇〈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欠薪违法惩戒力度。积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养老金,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及失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促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人员加强临时救助,切实保障特困对象、低保人员、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密切关注物价波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科教体局、县退役军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落实机制
24.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上半年稳增长对稳预期、保全年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要紧紧围绕打造“四大名城”,深入实施“三百四千工程”超越行动,围绕“项目线、企业线”两线齐抓,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的主要经济指标(详见附件),为全市冲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双千亿”目标贡献商南力量。
25.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2022年稳增长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建刚任组长,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科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审批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茶产业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明确1-2名工作人员具体办公稳增长工作的统筹推进。
26.强化调度推进。县稳增长工作专班将定期对各单位承担任务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3月11日前报县发改局,并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中省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复工复产、行业领域经济运行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每月3日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月工作总结,由县发改局整理汇总上报县政府及市稳增长工作专班。(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6372371)。
27.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对表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完成目标,实行“挂图作战”,县经贸、农业农村、住建、文旅、交通等行业部门要分别梳理工业、农业、商贸流通、建筑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企业复工复产进展,县发改局要梳理重点项目开复工和建设情况,其余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形成清单,对单推进。同时要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单位和项目现场开展政策宣传,营造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稳增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大对稳增长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建议计划
2.2022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及主要支撑指标发展建议计划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2022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发展建议计划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全年目标 |
一季度 完成 |
二季度 完成 |
牵头 领导 |
牵头 部门 |
生产总值 |
亿元 |
112 |
20.1 |
55 |
王建刚 |
县发改局 |
% |
10 |
10 |
10 |
第三产业 |
亿元 |
45.38 |
11.07 |
22.19 |
% |
6.4 |
7.7 |
6.5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120.83 |
11.9 |
60.4 |
% |
12.2 |
16.8 |
12.85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
元 |
29546 |
8320 |
14770 |
% |
7 |
7 |
7.1 |
第一产业 |
亿元 |
15.75 |
2.53 |
7.5 |
张巍 |
县农业农村局 |
% |
6.1 |
6.1 |
6.1 |
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31.34 |
5.44 |
15 |
% |
6.5 |
6.4 |
6.4 |
农业增加值 |
亿元 |
17.16 |
2.43 |
8.4 |
% |
6.1 |
6.1 |
6.2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
元 |
11456 |
3505 |
5628 |
% |
10 |
10.1 |
9.8 |
第二产业 |
亿元 |
50.87 |
6.84 |
25.31 |
陈开锋 |
县经贸局 |
% |
11.9 |
15.7 |
11.8 |
规上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180 |
47 |
92 |
% |
25.6 |
26 |
26 |
规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47.76 |
5.59 |
17.5 |
% |
15.2 |
15.9 |
17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8.6 |
4.75 |
8.8 |
% |
11.2 |
15.5 |
11.1 |
非公经济增加值 |
亿元 |
52.6 |
9.82 |
26.4 |
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 |
% |
47 |
54 |
48 |
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3.84 |
0.7 |
1.9 |
蔡海成 |
县财政局 |
% |
3 |
3 |
3 |
地方财政收入 |
亿元 |
2 |
0.4 |
1 |
% |
5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