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县政府办编制。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六个部分。报告和统计表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政府办联系(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东街266号,电话:0914-6322222,邮编:726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县政府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目录,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持续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服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县政府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政务公开示范区”。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通过政府网站、“商南发布”政务微博等平台,主动发布更新各类信息9745条,主要涉及组织机构、重要会议、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工作报告、统计数据、法律法规、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生态环保、城乡建设等方面内容。其中通过“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8896条信息,通过“商南发布”微博主动公开信息412条,通过LED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两拆一提升”“两边一补齐”、生态环保等工作影像资料437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省政府、市政府统一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场所,参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统计表》,修订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及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答复、归档等机制,持续推动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均已依法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重新明确政府公文公开属性的标注程序与位置、公开发布的流程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标注规范化。全面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督促指导编制、发布了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及10个镇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迈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修订出台了《商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及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商南县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商南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等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网站、管新媒体、管公开。投资126.9万元,实施了县电子政务外网及县政府网站IPV6改造,将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特别是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等栏目,新开设专栏5个,及时充实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督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建立政务公开专区,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指导推进镇办和部门利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逐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招聘县政府网站管理及政务公开干部4名,坚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印发通报12期,逐步提升了县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召开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约谈会1次,约谈镇办1个、部门4个,排查整改政府网站信息1200余条。严格按照《商南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制度》要求,规范了政务新媒体申请、注册、备案、更新等程序,按时完成了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填报工作,督促关停注销2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共有政府网站1家,政府系统共报备政务新媒体账号27个,其中镇级政府主办政务新媒体账号9个,县政府工作部门主办政务新媒体账号18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6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虽然县政府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督促指导不够。虽然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但针对《方案》要求跟踪指导不够。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一些部门、镇办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应公开的信息未及时主动公开,或者公开的信息要素不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强化。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在落实政策解读制度方面力度不够、指导不够,导致政策解读材料形式单一,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信息公开力量薄弱。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专业性较强,镇办、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干部兼职,公开队伍不稳定,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相对较少,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四个问题,县政府办采取了四项措施予以改进:一是主动督促指导。结合部门编制的26个领域和10个镇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深入推进镇办、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与公开专栏的衔接,确保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提高公开意识。严格按照《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印发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务公开标准、时间节点。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提醒镇办、部门对标对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三是创新解读方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制度,突出政策解读重点,完善政策解读要素,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表图解、音频广播、视频动漫等多元化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报备管理制度,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