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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索 引  号: tyjrswj-30/2021-1209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      题: 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组成部门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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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及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7、负责全县退役军人及烈士荣誉奖励、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8、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负责全县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1.石小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分管军休所;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双拥、人事和财务工作。

2.程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会和社会群团组织;负责褒扬纪念、移交安置、安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置、“三城联创”、精神文明建设、人大视察、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联系政府口相关工作。

3.唐爱武,局党组成员。分管局办公室、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负责意识形态、信访维稳、政治巡察、政协民主评议、优抚和权益维护、宣传、保密、应急处置、招商争资及项目谋划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干部纪律作风、考核工作;联系党群口相关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材料起草;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新闻发布、对外宣传、干部人事、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处置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工作。

负责人:李月森      办公电话:0914-6325206

(二)业务股。负责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协调落实随调家属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管理军休军供保障单位;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完善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和支持军队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拟订优抚、军供保障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拟订军人公墓、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负责烈士褒扬、评定备案、开展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赵茜        办公电话:15829562510

四、办公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办教场沟口原档案馆院内。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0914-6325206,传真:0914-632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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