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划拨湘河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建设项目用地的报告》(湘政字〔2022〕240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湘河镇湘河社区河口组编号SNZR221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镇,用于湘河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停车场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5630平方米(折8.445亩),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