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川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办理赵川镇政府置换国有资产相关手续的报告》(赵政字〔2022〕177号)收悉。为妥善化解赵川镇广场建设拆迁户赵尚位的拆迁安置历史遗留问题,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赵川镇前川社区的原赵川镇政府招待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赵尚位,用于赵尚位拆迁安置,土地面积160平方米(实地测量面积),土地用途为普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仍保留国有划拨。原赵尚位使用的宅基地拆除交组,用于赵川镇政府广场建设项目,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商集建〔1992〕字第200257号)注销。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督促用地者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