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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索 引  号: zrzyj-05_A/2022-120200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2日
发文字号: 商政地批〔2022〕21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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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粮食局:

局报来《关于申请商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用地报告》商南粮字〔2022〕157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城关街道办世纪大道司法局北侧编号SNZR22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2436.1平方米,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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