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粮食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商南县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用地报告》(商南粮字〔2022〕157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城关街道办世纪大道司法局北侧编号SNZR22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2436.1平方米,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