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商洛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
商南赛区赛事活动公告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商南县委 商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商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办、各单位
比赛类别
本次大赛设原生态民歌民谣组、戏曲组两个组别。戏曲组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内容形式
1.参赛对象
县域内各镇办、各机关、单位及学校、社会艺术社团、民间艺人、人民群众等有一定演唱基础的个人及团体。
2.参赛要求
(1)作品内容:要健康向上、旋律优美,“以歌唱生活、颂扬真善美”为主基调,反映地域特色文化,充分体现热爱党、热爱祖国及赞美家乡喜悦之情。(流行曲目除外)对于创作改编、形式新颖的参赛作品可适当加分。
(2)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合格均可报名参赛。
(3)作品要求:参赛选手需自选曲目2个,初赛、复赛各1个,不能重复,戏曲类初赛、复赛必须是同一剧种不同剧目。自备伴奏音乐及背景视频。
(4)曲目类别:一是原生态民歌民谣组:即采用小调、情歌、号子、民谣、山歌等民间音乐素材,形式可采取对唱、组合唱、表演唱等,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二是戏曲组:专业组和业余组分开进行。包括商南花灯戏、豫剧、曲剧、河北梆子等,表演形式可为折子戏、小戏、情景表演唱、戏曲片段、戏曲对唱、戏曲组合唱等,突现戏曲唱、念、做、打的特点,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一律彩唱,如有配演,须以参赛演员为主,助演形式不得脱离戏曲表演。
(5)大赛冠名:初赛、复赛统一冠以“首届商洛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商南XX 赛区”字样。有冠名的可将冠名标识同时体现在大赛的相关环节。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初赛从即日起至7月14日在各镇(办)、各单位报名,复赛于7月21日至23日由各镇(办)、各单位统一到县文旅局报名(县文化艺术中心8楼7号,联系人:吴江,电话13991499765)。
1.初赛:7月15日至7月20日,由各镇(办)、各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内民歌民谣戏曲参赛选手进行初赛,并推选获奖选手参加县上复赛。
2.复赛:拟定于7月下旬前在文化广场举行,由县文旅局组织。
表彰奖励
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打分评定,对进入决赛的优秀曲目进行表彰奖励。初赛评选由各镇办、各单位自行组织(县剧团、县文化馆可派员现场指导),复赛将由文旅局组织,聘请市、县相关专家进行评奖。
(1)奖金奖项:民歌民谣组、戏曲组均设置一等奖各1名,奖金均为2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均为15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均为1000元,优秀奖各5名,奖金均为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5名,奖金500元,颁发荣誉奖牌。
(2)选送参赛:本次大赛复赛获奖选手及作品,经组委会重排提升后,选送参加全市原生态民歌民谣戏曲大赛的半决赛、决赛;同时获奖作品纳入“戏曲进乡村”“大地欢歌”、群众文化节等惠民演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