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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南县召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进暨提醒约谈会
    作者:郭文海   编辑:杨晶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0:11  点击量:

    9月9日,商南县召开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进暨提醒约谈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建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县10个镇办负责人和27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通报了2023年以来非煤矿山领域接受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及整改销号情况。并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逐项明确提出了整改时限及要求,督促各相关企业压实责任抓紧整改。

    王建刚强调,当前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务必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营造大安全环境的前提下谋发展。

    王建刚指出,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落后于时代的开矿思维,要清醒地认识到今后非煤矿山监管政策和标准规范越来越严、越来越科学的现实和趋势,老老实实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矿山建设、生产安全,绝不允许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露天煤矿“2·22”特重大坍塌事故和延川新泰煤矿“8·21”瓦斯爆炸事故的悲剧在商南重演。各矿山企业要抓紧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凡按期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采矿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为一律实行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从严处罚。

    会后,县应急管理局向相关矿山企业现场送达了隐患整改交办函,签定了隐患整改承诺书,县安委办与各镇办负责人现场签定了《商南县2023年度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镇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定期向县应急局报告辖区矿山生产建设动态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将镇办辖区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管成效纳入全县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压实镇办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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