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县药品经营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出台多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反馈了市、县督查检查以及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明确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发挥防疫“哨点”作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认真执行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九条要求,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扫码、测温、戴口罩),疫情监测点要安排专人值守,督促顾客及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二是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必须严格按要求登记,并根据省、市要求使用“一码通”或“陕药通”进行上报,县市场监管局每天派专人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县防肺办;三是所有药品经营场所每天必须至少三次全面消毒和一次从业人员晨检,做到消毒记录和晨检记录“双规范”;四是所有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本店驻店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严禁销售、使用不合格药械,违者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五是县市场监管局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大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经营企业,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切实保障县域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