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河长制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山区河道管理工作,明确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我县已对16条规模以上河流完成填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相关责任人落实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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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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