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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碾子沟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6  点击量:

    为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隐患风险,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文件规定,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对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碾子沟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号治理,依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应急〔2021〕441号)、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商洛市尾矿库新增、回采、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应急发〔2022〕46号)文件要求及陕西信泽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销号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商南县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8月27日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现场复核验收,认为治理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可以销号。市应急局于9月11日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现场复核验收,认为治理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同意销号。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碾子沟尾矿库销号。尾矿库销号后,该尾矿库由商南县乙丙矿业有限公司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赵川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该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销号后的尾矿库不再作为尾矿库统计和安全监管,如做其他用途,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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