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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3-03  点击量:

    连日来,我市政法机关迅速行动,围绕重点工作项目,探索建立了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十项制度,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确保重点项目落实落地。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十项制度分别是:领导小组专班推进制度,市县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成立联系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涉项目建设案件会商研判、重大事(案)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制度,市县区两级党委政法委与发改部门联系,制定重点项目和联系服务负责人清单,市委政法委和市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原则上联系服务2个重点项目,其他班子成员联系服务1个重点项目。基层政法部门联系服务小组制度,在各镇办成立由政法委员负责,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法庭、司法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联系服务工作小组,“零距离”服务保障辖区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公示制度,各地各部门将联系服务重点项目的政法机关班子成员和基层政法部门工作组成人员信息向企业公示,必要时可在重点项目建设所在地制作公示牌。走访调研回访制度,要求联系服务重点项目的政法机关班子成员和基层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主动与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开展“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服务,指导防范生产经营风险等调研回访。法律服务保障制度,实行一重点项目一法律工作者制度,市司法局、市律协为每个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指派一名专职律师,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矛盾纠纷依法防范化解制度,发挥平安稳定“3+N”工作机制作用,压实综治中心责任,及时化解因项目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无黑无恶项目建设保障制度,扎实开展“无黑无恶”基层创建活动,加强项目建设现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落实安全防范和治安防范措施。涉项目建设案件审慎办理制度,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执法司法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政法部门的内部监督,通过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加大对涉项目建设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效。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涉企检查,着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张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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