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移动版
  • 网站支持IPV6
    开启辅助工具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正文
    关于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点击量:

    商南营商办发〔2018〕2号

    商南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办五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营商环境提升年”部署安排和市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更具有吸引力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助力追赶超越发展,现就近期切实做好“十大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对标营商环境各监测事项全省最高水平,就各项指标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件数、中介环节数、中介服务收费,逐一做出“数字性承诺”(见附件1),并制定出本部门审批项目优化后和优化前办事流程对比图(参照附件2)。

    二、所有涉及部门按照“十大方案”中各自的职能职责,研究细化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细则,各行动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将本方案中所有涉及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收集后报县营商办。

    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本部门所有办理事项前置条件及本部门优化提升后审批所需资料和流程制作成便民宣传手册(参照附件3),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事务,并由各行动方案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后提供给发改局321办公室(联系人:李坚侠,联系电话:6372370)。

    四、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县政府一楼大门电子显示屏和县城醒目位置公示优化后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件数、中介环节数、中介服务收费”等各项便民利企措施,营造“重商、尊商、育商”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例会制,今后每月上旬将召开一次由“八办五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营商环境工作会,成员单位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成效、工作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做好汇报,以此促进我县营商环境得到根本的改善。

    所有任务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6月中旬开始我办将协同政府督查室逐部门督查以上责任落实情况,同时走访部分企业,了解服务对象对相关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认可情况。因未完成任务而影响市对县半年考评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附件:1.省市营商环境现状及商南县2018年目标

    2.商南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前后对照表(样表)

    3.发改局企业审批事项便民服务手册(模板)

    商南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制定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和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会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闭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