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根据气象局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1.做好公共气象服务。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服务和关键农事季节、农作物生在关键时期的气象服务,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气象预警平台等发布天气预报,确保每天及时发布各类气象信息。
2.坚持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理。气象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实时调整审批事项和简化流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通过服务指南等告知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推行标准化服务。
3.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做到办事不拖延,处理问题不推诿,完成任务不打折扣,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服务态度热情、周到,解释准确,真正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