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文物、广播电视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生产经营行业监管职责,推进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拟定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
4.加快文化事业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负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负责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
5.负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7.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旅游品牌创建、景区建设、旅游产品开发;负责全县旅游线路推广、产品营销工作;负责旅游投诉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开展旅游咨询服务;负责对经营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经营行为以及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8.负责全县文物考古、保护和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9.负责监管、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负责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0.组织、推进和执行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涉及的全县性、跨区域的违法行为,协调督办重大案件,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1.负责文化、旅游和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3.职责分工。县文化和旅游局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责划转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保留审批标准制定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二、领导信息
1.朱 峰,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工作。
2.李远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保护、非遗传承保护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依法行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溧商协作及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和文明县城、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公共服务股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剧团、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博物馆,联系县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
3.胡海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到省文旅厅挂职锻炼,暂不分工。
4.李 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旅产业发展、宣传营销、旅游咨询服务、项目和招商争资等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县、康养之都、旅游名城等创建工作;分管资源开发股、党建办公室和阳城驿景区管委会、县旅游服务中心,联系A级景区、文旅企业。
5.汪祥华,局党总支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机关支部党务工作;负责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筹建处工作;协助李远山同志做好溧商协作及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后勤管理、机要保密、信访维稳等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落实,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人大政协、溧商协作、乡村振兴和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接市文旅局办公室、综合执法科、脱贫办。
负责人:董光武 办公电话:0914-6324006
2.公共服务股。负责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文化建设;负责群众性文化,负责艺术创作和艺术展演、展览等活动;负责免费开放工作;负责文旅融合工作;负责文化机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推进旅游厕所革命。负责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和文物管理工作;负责馆藏文物陈列展示和馆际交流协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和视听视频节目内容的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行政审批及审批事项监管工作;负责公共服务类品牌和文明县城、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接市文旅局文化艺术科、文物科、广播电视科、公共服务科。
负责人:陈晓博 办公电话:0914- 6373915
3.资源开发股。负责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旅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文旅+”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推动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组织指导A级景区、农家乐的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管理系统填报工作;负责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项目策划申报、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文旅企业纳规入统等工作;指导和推动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信息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工作;负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策划、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节庆活动;负责旅游客源市场调研开发和旅游线路包装、推介工作;指导文旅文创产品、纪念品、宣传品的创新开发;负责对外交流、宣传工作;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公共服务领域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业务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接市文旅局旅游发展科、宣传营销科、公共服务科、项目资金科。
负责人:马俊秀 办公电话:0914-6323323
四、办公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办县文化艺术中心八楼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0914-6322290,传真:0914-632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