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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606072-9-30/2015-1113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商南县政府
标      题: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商洛市文件 发布日期: 2015年11月10日
发文字号: 商政发〔2015〕57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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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9日

商洛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5〕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夯实主体责任,攻坚克难、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全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扎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积极构建法制、高效、透明的政府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对中省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及时衔接,无缝对接,确保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要从公布之日起予以取消,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做好对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项督查和跟踪审计,巩固简政放权改革成果,防止变相恢复、弄虚作假。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制约我市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制订出台《商洛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确保严格按照本级政府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实施审批。对我市暂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除确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集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审批行为。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按照《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充分考虑我市发展需要和实际承接能力,动态取消和下放一批投资项目核准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能同步下放的要同步下放,对确实不能同步下放的,要采取委托审批或同级受理的方式,方便企业就地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市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抓紧制定精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市县区级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按照职业资格设置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有关规定,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根据国家行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进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向行业协会等组织转移。

(四)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编制并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并查处乱收费。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依托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检改年报等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继续推行“先照后证”,除法律规定和中省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继续创新优化登记方式,研究制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管理规定。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制定全市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电子营业执照技术方案。

(六)积极推进教科文卫体改革

进一步扩大职业技术院校办学自主权。尊重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引导职业技术院校合理设置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技术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与科技、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创业人才队伍。深入推进科技领域综合改革。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文化市场领域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研究推进卫生计生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健康权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简化再生育审批。强化广电、新闻出版监管与服务,研究提出我市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七)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1.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研究制订“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开展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试点,研究制订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

2.着力优化政府服务。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高校毕业生群体,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3.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逐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执法体系。

4.优化调整精简机构编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针对简政放权后工作量相应减轻的实际,重新梳理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并精简机构编制,严控领导职数。注意解决县级工商、质监、药监部门职能整合中的问题,促进市场监管机构高效运行,不断深化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

5.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中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建议。对政府出台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改革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进行。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出台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要求不相符的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改革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在巩固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改革。鼓励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市协调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决策、议事协调督办、巡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改革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强力推进改革。要及时跟踪各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注意收集和汇总县区及各部门改革动向和经验做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式,并与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估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

附件:商洛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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