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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ajj-40_/2023-1225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应急局
标      题: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公开目录: 应急动态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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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城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商南县委办公室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

大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委、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山西省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动,打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收官战,打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持久战,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全面查摆存在问题,加大安全管控力度,动真碰硬把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从根本上排查隐患、解决问题,拿出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举措、最严厉的处罚,奋战一百天,打好“攻坚仗”,促使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安全风险防控更加有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大起底。深化运用人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单一包联责任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236”机制,发挥部门力量、企业力量、专家力量,把所有领域、所有企业一一“过筛子”,把表面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找出来、查清楚。

大排查。分系统、分专业、分层级对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突出“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大整治。通过运用和健全闭环整改、提级整改、挂牌督办等机制,切实推动安全隐患“大整治”。对省委和省政府第十考核巡察组反馈问题、全省异地专项执法督查反馈交办问题、市县两级2023年挂牌督办隐患,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对新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大提升。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全面建强人才队伍,完善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安全能力“大提升”,提升各级各部门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监管服务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形成全面关注安全、重视安全、齐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及任务分工

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今冬明春季节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百日行动。

(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紧盯四类重点场所(医院、养老院等特殊敏感场所,“多合一”、经营性自建房等多业态、多产权、多业主的混合性场所,城市综合体、商超、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加油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五类防控重点(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电源管理、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配备、初期处置能力),加强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排查;开展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专项治理;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深入开展高层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清理;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不畅等问题。〔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科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房管中心、县移民办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飞播成林区、坟园庙宇、“两岸三线四区”、重点区域绿化造林地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为主,逐镇(办)、村组、林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执行禁止烧荒、禁止上坟烧纸、禁止焚烧垃圾、禁止燃放鞭炮的“四个禁止”措施。以“五类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和返乡人员为重点,坚决管住五头、五口、五边。深入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扎实开展冬春季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县林业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过境营运车辆、工程施工车辆管控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大吨小标、货车及农用车辆载人等违法行为。加强城乡城乡接合部、电煤运输大通道和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秩序管控,降低区域性安全风险。做好公路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积雪结冰背阴坡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长大桥隧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突出客货运企业监管和路面管控,切实加强春运和各级两会期间交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私家车、电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营、非法改装、违规占道、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及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人乱穿马路等扰乱交通行为。〔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在各自领域分别牵头,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四)开展燃气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聚焦烧烤店、大排档等九小场所,以及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场所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燃气管道是否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是否存在腐蚀、漏气;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是否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燃气企业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居民燃气使用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燃气作业现场及管线施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规行为。持续加大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五)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地下矿山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成情况,地下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进情况;排查尾矿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接入部省安全风险预警平台情况;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闭库销号,提升改造尾矿库工程进展,全县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情况;检查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学习宣贯情况。〔县应急局牵头,县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六)开展危化烟爆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链条安全监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整治清单动态管理,排查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三违”、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重点部位、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检查,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强化对非法生产储存烟爆场所的线索搜集,对各自辖区有关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强对有非法制贩前科以及近年关闭退出烟爆生产企业的原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排查管控,强化依法依规惩治力度,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境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七)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土木工程要加强土方作业管控,严格落实放坡、固壁支撑等措施,杜绝施工和设计“两张皮”现象。房屋建筑工程要完善防坠落措施,重点查脚手架、脚手板、挡脚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设计是否满足要求,塔吊、提升机、外用电梯等是否满足设计强度。市政工程要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总包、分包单位的管理,严防管沟坍塌、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工程机械伤害等事故。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八)开展冬季取暖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供热设施设备安全巡查,重点排查管网等供热设施安全风险点,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突出农村留守人群、企业员工宿舍、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出租房等高危人群和重点区域,开展冬季燃煤取暖预防煤气中毒专项排查治理,督查引导消除燃煤取暖门窗紧闭、通风不良等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隐患。〔县城管局牵头,县科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九)开展文旅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包车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查消防、特种设备运行、文物保护等方面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文保单位、文化场馆、娱乐场所和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消防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火灾事故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县文旅局牵头,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金丝峡景区管委会、阳城驿管委会、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大中型危化、燃气领域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等中高风险企业、区域在用的电梯、冬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无证假证上岗、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应急演练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缺失或记录不规范,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工贸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辖区内工贸企业地面厂房建筑内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及人员密集场所、员工食堂、值班室、休息室等取暖用电用火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对金属冶炼熔融、粉尘涉爆、电气焊作业等重点部位、重要工艺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排查有限空间、高空、检维修等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县应急局牵头,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十二)开展校园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及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全领域、多层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校舍、餐厅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属地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县科教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十三)开展医疗卫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医院、卫生室、小诊所等重点城所,景区景点、车站周边、学校食堂、节日聚会和农村宴席等人员集中区,要全面开展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严防各类群体性不安全事件发生。〔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办)落实〕

(十四)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收官工作。针对国省督导组和全省交叉专项执法督查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紧盯未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清仓见底。持续抓好“精准执法”,坚决打击知法违法、限期不改、重复违法等行为,加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按照“一隐患一档案”“一案一档”要求,尽快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和立案处罚档案资料。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形成长效机制,做好典型宣传。〔县2023专项行动专班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办)抓好落实〕

同时,民爆、校园、油气长输管线、电力、商贸与成品油、危险废物、医疗卫生、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按照职责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4年2月底结束。共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6日前)

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扎实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阶段(12月7日至12月31日)

采取企业自查、镇(办)部门排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自下而上,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把风险隐患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分别建立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定期调度整改。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运用人盯企业(单位)包联机制,指导帮助企业提升隐患排查水平,鼓励企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月20日)

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管控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集中力量整改,限期整改销号。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

(四)巩固提升阶段(2月21日至2月29日)

全面梳理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强化攻坚,确保问题隐患清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县上将适时召开调度汇报总结会,持续巩固活动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压茬推进落实。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等措施,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问题清零。县安委办要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前组成督导组,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好经验、好做法,要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镇(办)、各部门单位12月8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安委办;从12月份起,每月9日、24日前将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工作动态、统计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报县安委办,重大事项、经验做法随时报送。

(五)严肃责任追究。县安委办要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通报批评,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事故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运用事前问责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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