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乡村振兴局:
根据商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商财办农〔2022〕36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3033万元。现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笔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你们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做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衔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坚决杜绝用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清单事项,督促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督促加快项目完工,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要求,尽快发挥出财政资金效益,年终决算列支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支“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商南县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