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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gaj-16_A/2023-11070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标      题: 商南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7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公发〔2023〕29号

商南县公安局

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所: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全县公安机关“百名民警进企业”联系包抓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一览表

商南县公安局

2023年3月23日

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商洛市推进营商突破年实施方案》,推动《全县政法机关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九条具体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市、县政法系统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暨“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要求,结合我县实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职能,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支持服务振兴发展的重要职责,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为加快建设“一都四区”,打造“四大名城”贡献力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个年”,县委、县政府“五个年”,县局“六个年”活动,以及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暨“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依法打击、行业治理、建章立制相统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提振市场信心,为谱写商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引导全县公安机关找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发力点,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着力打造办案更公正的执法环境、办事更高效的服务环境、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亲清更统一的政商环境,推动公安民警观念明显转变,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市场主体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全县公安民警积极参与“进企业”活动,立足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六个聚焦,六个一批”,把“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与“两争一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高效统筹、整体推进。

一是做好政策法律宣讲。要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惠企扶持政策送上门,将法律法规送上门,确保政策红利企业应享尽享,确保法律法规应知尽知;二是解决企业实际困难。要深入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痛点堵点,分级分类推动解决,最大限度地解决好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三是构筑护企安全防线。要健全常态化警企沟通联络机制,强化企业及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和内部安全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涉企犯罪预警防范宣传,提升企业及员工防范意识,保障企业安全高效运转;四是严厉打击涉企犯罪。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汇聚各警种部门的资源优势,依法严厉打击涉众、涉税、金融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涉企业违法犯罪,审慎适用羁押、拘留等强制措施;五是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针对性地加强保安员管理培训,在重点企业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建立常态化安全防范机制,及时处置企业报警求助,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创业;六是整治企业周边交通。持续优化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强化与企业联系沟通,适时组织干警深入企业进行道路交通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严守道路交通秩序,规范驾驶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对危险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强化道路交通整治,优化企业周边交通环境,打造高效畅通的交通环境;七是建立涉企“绿色通道”。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四大名城”建设等战略实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入手,不断推出服务发展新举措,切实优化政务服务,形成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环境;八是及时开展回访跟进。要定期召开警企恳谈会,听取企业诉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及时回访跟进,跟踪推动解决,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工作成效的闭环,跟踪督办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第一阶段:3月中旬前为谋划部署阶段,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警种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执行。

第二阶段:3月下旬至11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全县公安机关按照方案要求,对标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统筹推动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为推动活动走深走实,按照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交流会;推广一批典型案(事)例;编发一批经验材料;汇编一批制度机制;召开一次总结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个人)”。

第三阶段:12月为评估总结阶段。县局将对各警种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亮点和不足进行评估总结,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四、工作措施

全县公安机关要按照县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推动活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国年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局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为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朱先臻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教导员许祥军、政工室具体负责人余会民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活动的具体实施。各警种部门要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和推进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任务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管理。

(二)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包联机制。县局党委把此项活动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要亲自组织、带头走访,按照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派出所分工牵头包联企业;联系派出所的机关各部门民警及派出所民警具体联系企业,建立包抓包联企业机制。县局决定采取深入企业或者请企业家到机关来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将包联企业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收集掌握的问题、帮助解决的问题、需上报解决的问题汇总报送县政府。

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包抓机制全县公安机关要把包联帮扶工作与做好防范、打击、整治、管理、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基础信息采集重要途径,涉企犯罪线索收集重要来源,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重要纽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要平台,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包联领导要及时发现新情况、了解新需求、解决新问题。要加快推进建设和使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鼓励通过建立微信平台、手机APP、推广相关信息化系统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鼓励创新形式从案件侦破、矛盾化解、提供服务等不同角度入手,开展联系包扶工作,建立常态机制,突出工作实效。

(四)排查风险隐患,坚决堵塞漏洞。向重点项目和民营企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规避经济金融风险、违法犯罪风险等,当好企业“法律顾问”;掌握企业在消防、交通、危爆物品及其他公共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帮助堵塞漏洞、整改问题,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当好企业“安全顾问”;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机制,普及防盗、防抢、防骗常识,提高应对违法犯罪侵害能力,当好企业“防范顾问”。同时,要加强民营企业、产业园区和重大建设项目周边治安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和密度,合理设定巡逻“必到点”和驻巡点,强化日常巡逻守护,防止外部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干扰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五)坚持宣防结合,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内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形成社会影响;加强典型选树,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头雁”效应。加强教育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服务本领。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联系反馈、改进完善、督导考评的完整链条,确保“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深入开展,务求实效、务必长效。

(六)强化问题导向,严格督察督办。要主动衔接、协作配合,积极尽职尽责,抓好责任分工落实。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决不允许给企业增加负担,以过硬作风、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警民、警企关系。研究制定常态化督办督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挂号销号制度。建立健全问题收集、难题报告、分办交办、销号管理等工作清单,企业包联帮扶民警为提交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跟踪,直至问题解决到位。县局将加强跟踪督察督办,定期通报,确保每个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七)客观公正评价,建立奖惩机制。将“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纳入全县公安机关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以“问题化解率”和“企业满意率”作为衡量助企活动成效的重要指标。科学评价各警种各部门工作质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开展“百名民警进企业”活动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五个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实践,是提高全县公安民警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全力做好重点企业的“五大员”,努力为创造优美的治安环境、畅通的交通环境、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驾护航。

(一)当好重点企业的“联络员”。与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广泛收集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在服务意识、措施手段、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不足,做到服务零距离、沟通零障碍、办事零懈怠。同时,也要把公安机关服务发展的决心、警企共建的办法宣传出去,争取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当好重点企业的“服务员”。对企业提出的需求、事项,凡是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都要主动作为、服务到位,需要特事特办的,积极开辟绿色通道,能代办的就代办、能上门的就上门,能当天办的马上办,最大限度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节约时间,让他们把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

(三)当好重点企业的“信息员”。公安机关出台的服务举措、涉企政策法规等,要第一时间通报企业,积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包括防盗、防抢、防骗等知识,有效防范应对各类风险,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

(四)当好重点企业的“协调员”。对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比如涉及市场监管、税务、金融、住建、卫生等部门的事项,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协调推动解决。需要政策法规扶持的,统一汇总起来,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建议。

(五)当好重点企业的“安全员”。对企业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以及周边存在治安突出问题的,公安机关及时立案查处,督促抓好重点整治;加强安全防范指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尤其是涉及危爆物品、交通安全、大型活动的企业,督促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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