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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风楼镇机构概况
索 引  号: gflz-26_01/2023-042400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各镇政府 发布机构: 过风楼镇
标      题: 过风楼镇机构概况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公开目录: 本地概况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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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风楼镇机构概况

 

一、机构概况

1.单位简介:全镇辖12个行政村、2个社区235个村民小组,7334户籍人口22591人。镇域总面积23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033.3亩。

2.办公地址:商南县过风楼镇徐家店社区毛河东

3.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夏季7月、8月下午15:00--18:00

4.联系电话:0914—6161304;传真:0914—6161333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县级部门下放的相关管理权限,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推进乡镇民主政治发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武装、工会、司法、群团等工作。

3.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实施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市场监管。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环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

6.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领导信息

1.刘亚楠,过风楼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建、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主抓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分管人大政协、纪委、武装、意识形态工作。

2.  ,过风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改、财政、金融、统计、招商争资、财务等工作,主抓各站办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分管镇财政所,联系过风楼农商银行、水沟农商银行。

3.  ,过风楼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主管项目建设、苏陕扶贫(溧商协作)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人大政协办、经济办(安全生产工作除外),联系县发改局(项目办、溧商办)、县招商服务中心。

4.姚远山,过风楼镇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兼)。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管党建、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等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党建办、宣教办,联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科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科协、县关工委、县档案馆、过风楼中心小学、幼儿园、水沟九年制学校。

5.  ,过风楼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镇纪委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镇纪委办,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

6.李建宏,过风楼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国防教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退役军人事务站、安全生产(消防),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

7.  ,过风楼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维稳办主任(兼)。主管综治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援助、综治中心等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姚远山同志做好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等工作。分管镇维稳办,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联办、镇司法所、镇公安派出所、金丝峡法庭、金丝峡交警中队、金丝峡森林警察中队、345国道管理处。

8.徐玉堃,过风楼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工作,主管巩固衔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畜牧、林业、气象、水利、审计、河道管理、防汛抗灾等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农综站、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电子政务中心。

9.  ,过风楼镇副镇长人选。协助镇长工作,主管人社、统计、交通、经贸(工业经济)、民政、城建、农管、环保、文化旅游、质检、人居环境整治、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管等工作,主抓分管部门和所包抓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镇公用站、社保站、市场所,联系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交通局、县经贸局(电商中心)、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秦保局、县环境局、县税务局、县就业管理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过风楼卫生院、水沟卫生院、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公司。

四、内设机构

过风楼镇设置副科级行政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人大政协办公室、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3个:农业综合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下设其他副科级机构1个:过风楼镇便民服务中心。职责分别为: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后勤保障,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各类工作等。

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1451311

(二)人大政协工作办公室

主要承担人大、政协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组织联络工作。

负责人:李林兴  联系电话:15829162868

(三)经济发展和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负责产业发展、街道、社区、村的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交通、道路管护、工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以及统计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汪    联系电话:13992924932

(四)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主要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医保等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15991346206

(五)维护稳定办公室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民事纠纷排查与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陈    联系电话:18991477717

(六)农业综合服务站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国土、林业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农业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人:汪    联系电话:18909145220

(七)社会保障服务站

负责民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保险、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负责社区建设、拥军优抚、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具体工作。

负责人:明婷玉  联系电话:18992413562

(八)公用事业服务站

负责镇办环境卫生、农村公路管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以及图书阅览、电话通讯、网络管理、邮政、物流、电子商务、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小区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15891377197

(九)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各类窗口业务及便民服务业务。

负责人:卢青义  联系电话:13891415609

过风楼司法所

主要承担法制宣传、依法行政、民事纠纷排查与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司法相关业务。

负责人:刘喜才  联系电话:13359146765

十一)商南县财政局过风楼财政所

主要承担镇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村(社区)级财务及各类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92455998

十二过风楼市场监管所

主要承担辖区工商、质监、商贸流通、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18991419350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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