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商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园区概况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包括县城片区和富水片区,综合考虑建设用地范围、规划路网、土地的可利用性等因素,最终确定规划总面积6.98平方公里。其中
县城片区:东至鹦鹉沟口,西至县河,南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北至312国道,总面积5.24平方公里;
富水片区:东至古汉墓群坡脚,西至富源路与312国道交汇处,南至西合铁路,北至312国道北侧沐河村二组,总面积1.74平方公里。
园区总体定位:以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药为主导的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全省产城融合示范区、商洛“一都四区”建设样板区、商南“四大名城”建设标杆区。
(二)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规划区位于商洛市商南县,根据大气环境统计结果可知,商南县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域内属于达标区域。
根据监测,规划区范围内特征污染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除粪大肠菌群外,县河、黑漆河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通过对规划区内不同类型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监测,各个监测点位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地下水:通过对规划区设置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分析,地下水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符合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通过对规划区内各类型土壤现状进行监测,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期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较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根据规划期内的建设情况及依托的污水处理厂近期、远期的建设规模情况,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园区的污水,园区的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加强噪声源和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规划发展不会对园区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4)地下水环境:园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质、水位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事件。
(5)土壤环境:正常情况下对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所以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的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企业自建锅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建设施工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根据自身项目的特点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应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地表水环境:加快园区配套管网建设,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现有企业未接管的均应进行接管改造,确保园区所有企业100%接管。对排水企业开展达标排放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声环境:开展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废:园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鼓励并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建立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商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定位、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空间管制规划基本符合商洛市“三线一单”环保要求。
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保护要求。
综合论证表明,在严格按照产业政策要求限制企业入区、根据规划环评落实优化调整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的环保措施并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并且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区域社会经济水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规划区涉及的居民及关心本规划建设的其他人士。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机关或评价单位联系。
规划编制机关:商南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孟万勇
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办迎宾大道阳光大厦17楼 电话:0914-6371378
电子邮件:sngyy6371378@163.com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毕工
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869号 电话:029-8910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