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环商南函〔2020〕53号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关于对《商洛市秦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秦林果蔬脆片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 复
商洛市秦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商洛市秦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秦林果蔬脆片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商洛市秦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秦林果蔬脆片生产线改建项目位于商南县工业集中区县城片区,本项目所有建构筑设施均利用商洛市秦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设施,对现有生产车间、库房等进行隔断改造,新增1条果蔬脆生产线,拟购置真空脱水机组、沥水机、包装机等加工设备15台/套,从事果蔬脆生产加工,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加工规模达120t。项目总投资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4.43%。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实施。
一、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燃油锅炉烟气,经过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项目生产废水经过2座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商南县城关张家岗金诚砖厂作为物料拌和补充水,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南县污水处理厂。
(三)生产线选用的配套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小震动设备、安装时采用密闭隔声、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防止设备因故障产生非正常高强度噪音。同时加强厂区进出汽车的管理,严格规定其不得鸣笛、限制行驶速度等,以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车间产生的固废必须规范集中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放置暂存区,并统一交给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你公司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在公司内部设置环保机构,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健全企业环保制度,建立环保设施档案和运行台账记录,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项目建设必须确保环保设施投资,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竣工后,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商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
2020年4月17日

商洛市生态环境局商南县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