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交通运输局
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智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商南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及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梳理形成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开。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牵头股室:办公室)
2.公路网规划优化。负责指导全县县乡农村公路网结构优化,贯彻执行国省干线路网规划,在公路规划环节注重绿色发展理念。负责对其组织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牵头股室:公路管理股)
3.公路设计施工建设绿色环保。负责指导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县乡公路等建设项目积极推广绿色环保设计方案和施工工艺。负责指导交通在建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牵头股室:公路管理股)
4.公路养护绿色环保。负责指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积极推广绿色环保养护工艺,因地制宜扩大绿化美化种植面积,及时对农村公路的保洁清扫。(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5.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负责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运用,倡导绿色出行。支持鼓励相关企业提升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运输比例(“公转铁”运输比例)。(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6.负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7.负责指导培训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牵头股室: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8.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股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