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商南县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公告
符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陕教规范〔2022〕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方式及申请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23〕2号)要求,结合2023年省市审核提出的建议和问题整改情况,为确保我县2024年度学费补偿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按要求准备好资料(所需资料见附件2《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2份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基层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的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时学历证书、本人信合卡等证件的复印件。
2.资料收集: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料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面审(不提前受理)。
3.逐级审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信息汇总,对符合学费补偿的对象核实银行账户、学费补偿代偿数据等信息及基层就业情况,逐级上报审核。
二、办理时间
1.个人材料准备: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
2.初审:9月23日至9月25日报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省市审核:9月30日前完成县级申报并呈送逐级审核。
4.资金兑付:省市审定后,资金通过学生本人的信合卡予以兑付。
三、注意事项
1.全面理解补偿政策:对于“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1年后,可以申请补偿在校实际缴纳学费总额的1/3,最高不超过每学年学费补偿金额限额(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研究生12000元/学年)”的这种情况,为了减轻学生的办理负担,建议学生服务期满3年后一次性办理。特别提醒: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不满3年调离基层,按文件精神,必须退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金。不自觉退回的,由其工作单位及其单位所属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退回措施。凡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盖章着,将追究其违纪违法责任。
2.2024年办理对象为在基层单位(不含城关街道办和县职业教育中心)服务满3年的毕业生(即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参加工作)。因特殊原因毕业生在基层单位服务满1年以上,可以申请补偿,并承诺在基层单位服务如果不满3年须自觉退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金方可申报。
3.2023年审核未通过的补偿对象,必须重新填写申请表(附件2)。所有补偿对象请加入商南县学费补偿微信群(群二维码见附件1),便于及时了解政策、核对信息。
4.按时申报、资料完善、信息精准(申请表上经办人必须签字,经办人电话和院系盖章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5.办公地址:县教体局院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6.联系人及电话:全昌伟 电话:0914-6366942。
附件1:商南县学费补偿微信群二维码
附件2: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2308/24/22552.html
(申请表可自行在陕西省教育厅官网下载)
商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