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政任字〔2023〕4号
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聂洪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市级驻商各单位:
2023年8月10日县政府决定,任命:
聂洪涛同志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大队长;
许祥军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郝景峰同志为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陈明龙同志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
姚从伟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先臻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绵泓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陈永刚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队长;
汪 芳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队长;
祁 峰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朱青炜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勇红同志为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何行春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
贺彦程同志为县公安局富水派出所所长;
朱 攀同志为县公安局湘河派出所所长;
张绍奎同志为县公安局十里坪派出所所长;
张俊斌同志为县公安局过风楼派出所所长;
张 维同志为县公安局试马派出所所长;
齐来林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祝 彬同志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徐 胜同志为县公安局赵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章斌斌同志为县公安局金丝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会明同志为县卫健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余 斌同志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张 杨同志为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李 琼同志为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严德俊同志为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主任(站长)(七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贺 翔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
董 亮同志为县城管局副局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王 勇同志为县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郭建华同志为县金丝峡景区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科科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徐建涛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杨桂卿同志为县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王 军同志为县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罗文广同志为县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刘丹强同志为县河道管理站(河道水库监测站)站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黄 坤同志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站站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聂海霞同志为县普查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王浩俊同志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赵 芳同志为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雷新峰同志为试马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操 君同志为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八级管理岗位,试用期满)。
免去:
陈明龙同志县机关食堂中心主任职务;
姚从伟同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先臻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殷 锋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田绵泓同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永刚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赵川中队中队长职务;
祁 峰同志县公安局过风楼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青炜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王勇红同志县公安局富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何行春同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职务;
朱 攀同志县公安局十里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 维同志县公安局赵川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晓堂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朋理全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剑辉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绪良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田孟基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龚 璐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宏玉同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齐来林同志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聂仕群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职务;
刘 霞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队长职务;
江 磊同志县公安局金丝峡派出所所长职务;
祝 彬同志县公安局试马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 虎同志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志鹏同志县公安局湘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显键同志金丝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金会明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起计算;余斌、张杨、李琼、严德俊、贺翔、董亮、王勇、郭建华、徐建涛、杨桂卿、王军、罗文广、刘丹强、黄坤、聂海霞、王浩俊、赵芳、雷新峰、操君等1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6月起计算。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