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考核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6.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7.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及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的评授工作。
9.依法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审查、指派,统筹全县法律援助各项具体业务。
10.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治工作职责。
11.加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职责。
12.组织、指导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13.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指导监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4.指导、协调本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何厚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县司法行政系统国家安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联系城关司法所。
阮联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扫黄打非、纪检监察、三项机制等工作。分管基层业务指导股、社区矫正股。联系青山司法所、过风楼司法所、金丝峡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李勇,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法学会、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法治宣传股、法治监督股、行政复议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联系湘河司法所、十里坪司法所、赵川司法所。
张昕,副局长。负责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度考核、应急值守、信用体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三城联创(创文、创卫、创园)、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深化改革、机关安全、疫情防控、网络安全及信息化建设、武装、群团、关心下一代、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健康商南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法律服务股。联系试马司法所、清油河司法所、富水司法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综合性文件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和机关规章制度的草拟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的装备供应、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机关安全工作。
负责人:赵寅平 办公电话: 0914-6322278
2.法治宣传股。贯彻执行中省市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政策,管理和指导全县法律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县依法治县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协调处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重大问题,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指导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
负责人:刘晓玲 办公电话: 0914-6323956
3.基层业务指导股。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璇 办公电话: 0914-6328585
4.社区矫正股。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李瑞 办公电话: 0914-6328587
5.法治监督股。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政府合同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统计等工作;参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办理政府应诉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务;指导、监督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的研究统计报送工作;协调指导各镇(办)、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开展政府法治理论研究和政府法治工作交流,指导各镇(办)、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人:聂荣 办公电话: 0914-6325112
6.法律服务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办理全县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核准、变更、注销的审批转报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及人员管理;监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置、办理公证员任命的审批转报事项;监督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赵芳 办公电话: 0914-6324688
四、下属单位
1.商南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本县法律援助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县司法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指派律师和其它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登记解答来电咨询,办理来访事件;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宣传及对外交流活动;负责全县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报送、统计和档案管理;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办理或协调处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务;总结推广法律援助工作经验,收集法律援助信息资源;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赵芳 办公电话:0914-6324688
2.商南县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 合同; (2) 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 财产分割; (5) 招标投标、拍卖; (6)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 公司章程; (9) 保全证据; (10)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负责人:王鹏 办公电话: 0914-6321417
五、办公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世纪大道北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8:00- -12:00,14:00- -18: 00 (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七、联系电话: 0914-6322278, 传真: 0914-632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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