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检查,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或合法性建议。(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企业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6)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
5.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中央和省、市驻商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商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10.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11.依法对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稽察;对重大项目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各参建单位履职、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并对投资绩效进行评价。
12.对县管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
13.承办县委审计委员会、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领导信息
1.武圣旺,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工作。
2.赵昕,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牵头组织及汇总上报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对接宣教口、政府综合口。
3.吴兴华,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信息宣传牵头、考评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对接党群口。
4.王新军,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金融审计股;分管疫情防控、防汛、乡村振兴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对接财贸易口、金融口。
5.魏长生,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县经济责任审计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审计股、党建股;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整改牵头组织和汇总上报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对接工交口。
6.柯曾国,县审计局总审计师。分管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股、法规审理股;负责局机关审计业务建设、审计业务培训、优秀审计业务评选及审计业务目标责任考核,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联系对接农口、政法口。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文秘、文电、文稿印制、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记录、会务组织、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采购、招标询价、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事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局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以及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负责干部培训学习、请销假、人事登记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牵头协调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永正,办公电话:0914-6321749)
2.党建股。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三项机制、党的建设等党务工作;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制定、记录撰写、活动组织等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负责人:张永正,办公电话:0914-6321749)
3.法规审理股。承担县政府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承担执法协调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业务统计分析、审计成果的综合分析与利用工作;承担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行政诉讼应诉、协调处理政府裁决、行政复议等工作;审理复核局机关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组织对局机关审计项目质量稽查和结果评估;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并核查审理复核中的涉及社会审计机构相关的审计事项;对外公告审计结果;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殷世鸿,办公电话:0914-6371125)
4.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镇(办)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审计县属地方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投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开展相关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政府性债务等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财政及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汇总及分析;组织起草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专题审计报告;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反馈的和本股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和相关工作。(负责人:胡传国,办公电话:0914-6371126)
5.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含部门管理机构)及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审计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疫情防控等社会捐赠资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廉租房租赁补贴、建设补助等住房保障资金,开展相关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营商环境及招商引资等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反馈的和本股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和相关工作。(负责人:金巧莲,办公电话:0914-6371591)
6.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县级国有企业及国有占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制定规定和办法;负责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企业主管部门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协调及审计整改汇总等工作,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调查;开展相关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反馈的和本股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张风丽,办公电话:0914-6373700)
7.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股。承担农业农村与资源环保类审计工作。负责县政府主管部门的农业农村专项资金、扶贫资金、自然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水资源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开展相关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反馈的和本股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郭红文,办公电话:0914-6323226)
8.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检查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度等情况,跟踪监测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检查被稽察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监督其资金使用、概算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对被稽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评价。
负责审计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决算;负责县政府主管的交通运输、经济贸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涉粮等相关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季度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承担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上级反馈的和本股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审计项目及相关工作。(负责人:袁天龙,办公电话:0914-6371205)
四、办公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东外路478号。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0914-6321749,传真:0914-632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