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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刘新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jj-58/2024-0126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标      题: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刘新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公开目录: 审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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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刘新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商南县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2023年2月14日至3月29日,商南县审计局对商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刘新华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刘新华同志自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担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持该中心党支部的全面工作,主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刘新华同志带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理顺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保证了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两癌”筛查、儿童视力检测、健康教育等妇幼基本公卫项目,先后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巡回各镇、各村、各社区,进机关、进校园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提供技术服务。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通过查阅该单位有关资料表明,该单位能够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坚持集体决策,财务审批坚持“三签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改善医疗条件,财务管理较规范。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总收入46213271.37元;预算拨款收入5687787.59元,医疗收入40029472.24元,利息收入33097.87元,捐赠收入214586元,其他收入248327.67元;支出44800822.68元,人员经费支出22423855.97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743769.61元,其它费用支出3633197.1元;本期盈余1412448.69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商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账面反映资产35041775.18元,(其中:货币资金3930772.2元,应收账款3252729.42元,预付账款85011.80元,其他应收款6373.57元,存货1999336.71元,固定资产25767551.48元);负债12877839.5元,(其中:应付账款11432563.06元,预收账款1445276.44元);净资产22163935.68元,累计盈余22163935.68元。

截至2022年6月底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80人,实有90人,超编10人。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刘新华任职期间,能够积极学习党风廉政知识,参与廉政警示教育学习研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按程序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加强行风建设,营造妇幼健康事业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从审计情况看,刘新华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该单位在2021年度县卫生健康局年终考核综合评分中取得第三名。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刘新华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刘新华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超限额支付现金5785.49元

经查该单位以现金支付水费及电话费2笔合计5785.49元,单笔金额均超出1000元。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之规定。

(二)漏记固定资产36766元

经查该单位购置报警装置和服务器设备2笔共计36766元,单价均超出1000元,属于固定资产,在账务处理中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此行为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40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之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商南县审计局已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责令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得超限额支付;对“漏记固定资产36766元”的问题,责令该单位及时补记固定资产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超限额支付现金5785.49元”的问题,该单位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漏记固定资产36766元”的问题,该单位已及时进行了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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