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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jj-58/2024-0126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标      题: 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公开目录: 审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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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商南县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2023年2月20日至3月30日,商南县审计局对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彭春明同志任商南县发改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通过相关资料表明,商南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带头学习新理论新政策。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方面,主要做了组织商南县“十三五”规划执行及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

通过查阅资料,县发改局2019年、2020年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良好等次,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县发改局2019年2021年6月收入62069687.12元(预算内行政拨款61268887.12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00800元);支出60417607.96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805993.81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74967.41元,项目支出42261404.70元,其它费用支出2275242.04元),本期末累计结余199954.66元(含期初结余-1452124.50元)。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33506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64060元,2021年1至6月“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966元。

截至2021年6月,县发改局基本户资产合计581780.72元(其中货币资金32537.66元,其他应收款227417元,固定资产净值321826.06元),负债693733.86元,净资产-111953.14元(其中本期盈余-97036.29元)。

县发改局属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含财务人员)、农村经济股、社会事业股、营商审批股、发展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溧商股、能源股等8个股室和县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节能监察中心)、县项目服务中心、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及粮食局等5个下属单位(原物价局及价格认证中心于2019年4月并入县发改局,粮食局财务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6月行政编制11人,核定协管12人。2021年6月底县发改局在职干部19人,协管12人。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彭春明同志任县发改局局长期间,能够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能够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日常廉政谈话,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四)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发改局完成了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扶贫资金和2018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的整改工作,但仍须坚持落实长效机制。

从审计情况看,彭春明同志任县发改局局长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从提供的账证资料中,未发现彭春明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商南县发改局原局长彭春明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漏记固定资产4900元

县发改局2020年5月25日,购买打印机两台共4900元,直接做费用处理,未列入固定资产科目。

(二)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5566元

2019年县发改局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33506元,超过公务接待费预算28500元,多列支5006元;2020年县发改局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64060元,超过公务接待费预算63500元,多列支560元。

(三)原始凭证支付附件资料不齐全

县发改局2019年7月2日,支付清油河碾子沟七盘磨便民桥工程款26万,无商洛市财政扶贫项目验收意见表;2019年9月27日,付十里坪镇黑沟村杨家岭河堤工程款20万,无工程结算书;2020年9月10日,苏陕资金专户拨付陕西君悦康农业开发公司苏陕扶贫协作资金89万,后附企业发票复印件无企业公章;以上共3笔,合计金额1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决定,具体处理情况如下:对漏记固定资产4900元要求调整账务;对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5566元,责令改正;对原始凭证支付附件资料不齐全,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补充完善资料。

建议加强会计原始资料审核管理;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规范性;建议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商南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财经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票据审批制度和报销审批流程,强化资金支出管理;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销号。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已深入研判查摆并全部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调整了相关账务并登记了单位固定资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遵守财经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补齐了项目验收表和结算书,要求相关今后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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