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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委督查办公室原主任方勇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jj-58/2024-0126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标      题: 中共商南县委督查办公室原主任方勇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公开目录: 审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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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南县委督查办公室原主任方勇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对方勇同志担任中共商南县委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督查办)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由于方勇同志任职时间较长,本次重点审计了县委督查办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事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方勇同志自2019年12月至2023年3月担任县委督查办主任,主持县委督查办全面工作。主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招商争资、人事和财务工作。方勇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方勇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带头抓学习、抓落实,研究出台了《商南县督查工作办法》,创新“五色”督办机制,并将督查结果和年度考核挂钩,不断规范全县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全委会、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重要决议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决议决策有效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党的建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文明县城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中心工作的督查,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2020年度商南县委督查办被省委办公厅表彰为“全省党委系统督查减负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度被市委督查办表彰为先进单位。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方勇同志任职期间,县委督查办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收入总计2353716.53元,支出2251010.03元,2022年底累计结余102706.5元。

2.无“三公”经费支出。

截至2022年底,县委督查办资产总计107056.18元,其中:货币资金43.49元,无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净值107012.69元,无负债,净资产107056.18元(累计盈余)。

县委督查办公室是正科级建制县委工作机关,内设综合股、督查股2个股室。县委督查办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拨款5人),临聘人员4人。截至2022年12月底实有行政编制5人,临聘人员4人,无缺编超编。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方勇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与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填写纪实手册,签订目标责任书;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对单位的重要事项、重大决策,能够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在单位日常管理中,能够完善落实财务管理、请销假等各项工作制度。

从审计情况看,方勇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注重内部财务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资料来看,未发现方勇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同时审计也发现,方勇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规列支应由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3313.8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违规列支应由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的问题,责令县委督查办扣回后退还至财政专户、调整有关账目。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委督查办:一是要加强《会计法》《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暂行办法》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严格依纪依法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确保入账的票据要素齐全、手续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委督查办高度重视,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详细整改措施,退还相关款项,调整相关账目,积极完成整改。县委督查办表示今后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后续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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