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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jj-58/2024-0126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标      题: 商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公开目录: 审计公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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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受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商南组委函〔2023〕1号)委托,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5月16日至6月12日,对商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军同志2017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由于该同志任职时间较长,本次重点审计了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事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李军同志任职期间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公务接待股,主要负责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李军同志任职期间,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等情况

李军同志任职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忠诚模范 一流服务”工作目标,严格按照上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贯彻落实中省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要求,组织全县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及时清理发现解决问题;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明确公车使用审批、公车使用管理台账、“三化一网”管理、公车管理、公务租车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要求,完成全县251辆公务用车接入“全市一张网”,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履行部门职责,县机关大院事务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该中心2020年和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均为良好等次。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李军同志任职期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至2022年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如下:

1.收入总计12960735.68元,支出12971396.32元,2022年底累计结余840171.04元。

2.“三公”经费支出256311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1311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000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截至2022年底,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计840171.04元,其中:货币资金135185.50元,固定资产净值704985.54元,累计盈余840171.04元。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截至2022年底该中心实有人员40人,其中:事业编14人,事业编缺编4人;临聘26人(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保洁、保安人员)。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李军同志任职期间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召开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讨论制定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履责时序计划,并按要求落实“一岗双责”。能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规定,审计期间未收到群众反映该同志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李军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遵守财经法律法规,注重内部财务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从所提供资料来看,未发现李军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同时审计也发现,李军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记固定资产2880元

(二)部分记账凭证同原始凭证金额不符

(三)账务处理不规范

(四)暖气费入账票据附件不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漏记固定资产2880元问题,责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改正,补充登记固定资产。

对部分记账凭证同原始凭证金额不符问题,责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查明原因,予以纠正。

对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责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改正,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

对暖气费入账票据附件不全问题,责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改正,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范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是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严格依纪依法执行财经纪律,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加强会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单位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三是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严把原始凭证审核关,确保报销入账的票据要素齐全、手续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积极完成整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表示今后要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严把费用支出票据审批关,努力规范会计核算,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后续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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