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石小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和《商南县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等有关要求,2024年6月26日至7月19日,商南县审计局对商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局长石小林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石小林同志自2019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负责该单位全面工作,直接分管单位财务工作。石小林同志带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任职期间,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
(二)本单位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一是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组建任务。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覆盖”,推动“一站式”办理退役军人相关事项,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优抚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二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县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年”、“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等;三是积极抓好优抚政策落实。落实国家关于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残疾军人优抚补助、三属定期抚恤金补贴、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等优扶政策,做好资助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每年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慰问驻军部队活动。联合县人武部对边海防军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出台《商南县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十二条措施》。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方面
通过查阅该单位有关资料表明:因该单位财务人员多为临聘人员,专业性不强,加之人员调动频繁,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2019年2月至2023年11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费账户收入90572675.88元,其中:项目收入69703867.32元,经费收入20868808.56元;支出90329440.88元,其中:项目支出69484917.32元,经费支出20844523.56元,累计结余243235元。
截至2023年11月底,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19人,实有15人。
安可替代工程及软件正版化情况:2022年8月至2023年11月,该单位已按规定购置安可替代产品6台;经调查了解,该单位暂未购买正版软件。
依据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表明: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按照《商南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做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在生态系统提供调节服务方面,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提升了生态系统调节服务能力。二是在生态系统提供文化服务方面,通过持续加强县烈士陵园绿化、美化建设,区域内生态系统提供文化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使县烈士陵园成为红色文化、双拥文化发扬基地。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石小林同志任职期间,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层层传导压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把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牢记于心、规范于行。能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以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单位自成立以来未曾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石小林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控制支出,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石小林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石小林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该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账簿设置不全。
经查,该单位2021年至2023年,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现金账及相关明细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及第十五条:“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报账不及时。
经查,该单位2023年1月1#凭证支出160000元票据中含2020年至2022年票据支出,做账不及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规定。
3.账务处理不规范,应挂未挂“其他应付款”支出18842.68元。
经查,该单位2022年4月20#支付烈士陵园广告牌费用两笔50000元,后附发票支出68842.68元,欠款18842.68元应挂“其他应付款”而未做挂账处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之规定。
4.记账科目应用不当。
经查,该单位2023年2月3#凭证支付退役军人事务移动智能终端及多功能信息采集终端费用35800元,应记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而未记入,记入“工资福利费用”科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之规定。
5.财务人员变动频繁,财务管理不规范。
经查,该单位2019年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该单位财务人员更换5人,其中4人均为临聘人员,因变动频繁,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务设置不全、科目应用不当、做账不及时等问题。
(二)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1、差旅费支出未附审批单或审批单无领导签字。2019年12月4#凭证,报销2人差旅费2152元未附出差审批单;2023年1月1#凭证,报销3笔差旅费下乡出差审批单无领导签字。不符合《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第四条:“报销差旅费需附公务出差审批单等资料”之规定。
2、集中报销差旅费。2019年12月4#凭证、2020年12月6#凭证、2021年1月10#凭证中,集中报销职工差旅费共5笔,合计6775元。不符合《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第四条:“一事一结”“一事一报”严禁集中报销之规定。
(三)大额支付现金
经查,该单位2020年至2022年超限额支付现金共3笔合计27870元。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之规定。
(四)漏记固定资产
经查,该单位2021年9月购置电动伸缩门30500元,未登记固定资产。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之规定。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查,该单位支出办公文具、复印纸等费用19775元附件无经手人签字。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之规定。
(六)会议支出3225元附件不全
经查,该单位2021年2月8#凭证支付会议费3225元,仅有发票无会议文件、通知等相关资料;不符合《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第四条:“报销会议费需附会议预算(决算)审批表、会议通知、会议代表签到册等”之规定。
(七)凭证装订不规范
经查,该单位2022年至2023年两笔支出春节慰问共309549元,其中票据含差旅费、报刊费、办公费等费用,装订不规范。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三)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之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该单位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设置会计账簿及各类明细账,按会计年度及时入账,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反映当年会计业务事项;对“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令该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实行“一事一结”“一事一报”严禁集中报销差旅费行为;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责令该单位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支付现金,严禁超限额支付现金行为;对“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责令该单位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令该单位严把支出票据关,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对“会议支出3225元附件不全”的问题,责令该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列支会议费支出,完善会议费支出相关资料;对“凭证装订不规范”的问题,责令该单位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实行会计凭证分类和编号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已按照会计工作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更正;对“差旅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表示今后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列支差旅费,实行一事一结,一月一报,杜绝集中报销,对于手续不全的差旅费禁止相关人员报销;对“大额支付现金”的问题,该单位表示已建立现金审批制度,1000元以上支出禁止使用现金;关于“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该单位表示已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该单位表示已经组织当事人进行补签;关于“会议支出3225元附件不全”的问题,该单位表示已经安排人员找到当时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并作为辅助资料归入财务档案备查;关于“凭证装订不规范”的问题,该单位表示已对相关混装的票据清点核对,列明各类费用金额,分类标明,作为辅助资料归入财务档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