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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索 引  号: sjj-58/2025-01030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标      题: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成文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公开目录: 审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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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商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按照《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对象包括商南县党和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共278个单位,重点抽查了县财政局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3个单位。审计主要内容为20221月至202312月期间,各级行政机关(含所属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产、土地、股权资产的管理情况。

(二)房产和土地权属情况

全县278个单位共117处房产,其中有产权证47处,建筑面积437987.21平米,无产权证70处,建筑面积430678.47平米。

(三)房产和土地出租出借及租用借用情况

全县26个单位共出租出借29处房产,出租面积68655.55平方米,年租金收入253.27万元,租金收入253.27万元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审计结果表明,商南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13个被审计单位均能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精神,在资产配置环节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配置资产,县财政局分别于20232月印发了《商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商南财发〔202335号)和《商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商南财发〔202336号),对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配置管理作出了制度设计。审计时也发现,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盘活情况

大多数单位国有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

(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和资产处置情况

1.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

2.原农业局(包含县畜牧中心)已被处置土地和房屋资产长期挂账。

(三)资产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方面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用房产权置换无权属登记证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问题,我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大多数单位国有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问题,责令被审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完成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盘点和处置工作。

“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责令13个被审计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及时完成资产处置管理,做好账务会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

“原农业局(包含县畜牧中心)已被处置土地和房屋资产长期挂账”问题,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尽快完成已处置资产核销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用房产权置换无权属登记证书”问题,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可行解决问题方案,县财政局、县科技和经济贸易局、县住建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配合整改到位。

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产权意识、规范意识、绩效意识,为民管财、为民守财;二是依法依规管理国有资产,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办法,针对漏洞和薄弱环节,联合纪检、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和考核管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依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商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商南财发〔202335号)和《商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商南财发〔202336号)要求,建立完备的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

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培训,通过线上资产管理集中培训和线下点对点辅导等方式,认真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迁移,细致详实地完成资产卡片制作、基础信息录入等工作,为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以及高质量完成年报和月报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等13个被审计单位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及时召开了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明确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任务,夯实了整改责任。各单位已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资产构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

(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盘活情况”问题的整改

各单位按照县国资中心要求,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资产月报及年报,数据达到账实相符。强化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防止资产流失。按照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账簿,定期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和保管实物进行清查盘点。

(二)关于“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和资产处置情况”问题的整改

1.13个重点抽查单位按照县国资中心要求,严格国有资产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多个环节的审批制度,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

2.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已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20249月已完成处置资产核销管理,做到账实相符。

(三)关于“资产管理中的风险防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已按照《陕西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协调相关单位,完善材料,进行申报。

后续整改情况,县审计局将跟踪检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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