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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索 引  号: snxzf-25_06/2023-0519001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商南县政府
标      题: 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政府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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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政规2023〕001   县政府001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我县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商洛市殡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殡葬管理坚持实行就近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保护环境、破除丧葬陋习的原则,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居住区等公共区域搭设灵棚、停放遗体、摆设花圈挽幛、吹奏丧事鼓乐、抛撒冥纸、焚烧祭品、游丧等行为,严厉打击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禁止在公路、铁路控制线内,河道沿线,耕地、林地,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城镇规划区区域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禁止在全县范围内制造销售超标准墓碑及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四、国家公职人员和全体党员应带头执行国家殡葬政策法规,文明治丧,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准建墓立碑;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加强对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五、严格落实镇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殡葬行为的管理。对违法违规建造墓地行为,由民政、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按照职责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以行政处罚;对拒绝、阻碍、侮辱、殴打依法执行公务人员的情形,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违反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14-6371810;举报邮箱:961410504@qq.com

七、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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