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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索 引  号: snxzf-54_1/2022-0429001 主题分类: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县级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机构: 商南县政府、人社局
标      题: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公开目录: 县级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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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政办函〔2020〕12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县人社局对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相关业务进行梳理汇总,特制定《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管理、推进相关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县人社局应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有关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有利于保障服务对象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群众就业创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县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与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关系密切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通过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标准目录,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底,县人社局及县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镇(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全面公开《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两个目录”)确定的公开事项,并逐步将公开事项扩大到本级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所有服务事项。

二、适用范围

“两个目录”适用于县人社、县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机构、镇(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窗口)、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对工作“梳理事项、建立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四大任务要求,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制定“两个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

(一)公开事项。以县人社局发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两个目录”中,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包括一级事项7项、二级事项23项,社会保险领域包括一级事项9项、二级事项71项。

(二)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指南中列明基本要素,明确提交办理材料的具体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不在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三)公开依据。列出履行对应事项所依据的国家和本地政策法规名称,不需给出具体条款。

(四)公开时限。明确对应事项的具体公开时限或办理时限。“两个目录”给出的时限为最低标准。

(五)公开渠道和载体。“两个目录”列出的公开渠道和载体为最低要求,县人社局根据全县实际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六)公开对象和方式。公开对象既包括全社会,也包括特定群体。除了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政策已明确并规定公开的事项应主动公开。公开方式应标注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

四、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一)及时主动公开。县人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同时,积极主动公开了与就业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等有关事项。同时,结合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政策,及时对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二)做好政策解读。县人社局积极做好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宣传引导,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各项公开事项的目的、作用、要求以及与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关系讲清、讲透、讲明白,让群众看得懂、算得清、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回应社会关切。县人社部门密切关注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社会舆情,跟踪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诉求,研究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公开信息、阐明观点主张、主动稳妥应对,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扩大公众参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就信息公开是否及时、公开范围是否全面、公开方式是否多样便民等方面开展意见征集,询问群众意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各种渠道载体,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公众认同和支持,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指导监督。县人社局加强对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附件:1.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4K]
  [附件2: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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