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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3〕4号
索 引  号: tyjrswj-47_01/2023-0707001 主题分类: 双公示/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商南县茶叶博览园项目改变土地用途的批复

陕西满园香茶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关于申请商南县茶叶博览园项目总体规划审批及土地用途调整的报告》(陕满茶字〔2023〕5号)收悉。依据2023年1月9日县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经2023年5月13日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茶叶博览园项目用地南侧SNZR2312-1号宗地用途由原文体娱乐用地调整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为5465.78平方米,规划技术指标条件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0以内,建筑密度不超过40%,绿化率不低于25%。

二、原则同意茶叶博览园项目用地北侧SNZR2312-2号宗地用途由其他商服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9778.92平方米,规划技术指标条件为: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1.1,建筑系数大于等于4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绿化率小于等于20%。

三、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新规划条件地价与原土地用途剩余年限地价的差价补缴土地出让金13.25万元。SNZR2312-1号宗地使用年限40年,SNZR2312-2号宗地使用年限50年,自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四、土地应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 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商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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