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金丝峡镇姚楼小学部分土地归还金丝峡镇姚楼村民委员会的批复
金丝峡镇姚楼村民委员会:
《关于金丝峡镇梁家湾九年制学校分割归还姚家祠堂宅基地的申请》收悉。根据县财政局、科技和教育体育局批示意见,经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梁家湾镇姚楼村的姚楼小学北侧围墙内原姚家祠堂375.6平方米建设用地归还金丝峡镇姚楼村民委员会。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为村集体。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约定办理。
此复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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