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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地批〔2023〕10号
索 引  号: tyjrswj-47_01/2023-0922002 主题分类: 双公示/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标      题: 商政地批〔2023〕10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字号: ]
 

商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G345陕豫界至过风楼公路改建项目用地的批复

商南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划拨G345陕豫界至过风楼公路改建项目》(商南交字〔2022〕69号)收悉。依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县供地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商南县城关街道办、富水镇、过风楼镇SNZR22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局,用于G345陕豫界至过风楼公路改建项目建设,划拨土地面积638997.0平方米(折958.50亩),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土地应在交付后一年内开工建设,并在约定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

批复后的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接此批复后,请及时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土地使用中,应严格遵守规划,不得超占超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与规划设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复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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