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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索 引  号: ybj-26_2/2024-032100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县政府各部门 发布机构: 医保局
标      题: 商南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公开目录: 组成部门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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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支付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市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四)组织实施市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以及医药和医用耗材价格费用的监测控制、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六)负责落实国家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承担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准入相关工作。

(七)负责落实国家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承担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督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承担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应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建立协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领导信息

 锋,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医保局全盘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识形态等工作。

 武,局党组成员,医保经办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和医保业务统计工作。分管职工医保股、居民医保股、一站式办公和大厅经办中心窗口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段艳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协助分管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行政、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宣传保密、网络安全、群团等工作;负责协调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在商南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实施对接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虎,医保局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保范围内服务行为及医药和医用耗材集采、价格费用监测控制、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保领域价格、收费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协助局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驻村帮扶等工作。分管局业务稽查股、乡村振兴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洁,医保基金中心(信息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医保基金预决算和医保基金监控等,承担医保信息系统应用和维护信息化业务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检查分析,受理违反协议规定的投诉及举报等。协助分管乡村振兴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勇,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协助抓好全县医保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协助分管居民医保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方诗晓,医保经办中心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工会工作,分管局财务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拟订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加强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督促落实有关工作;负责文秘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来信来访、对外宣传、舆情监测处置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丁晓平    办公电话:0914-6371941

(二)业务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和医疗保障基金费率确定办法、待遇项目及支付标准;承担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生育保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异地医保结算和医疗救助的指导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准入、价格谈判、招标采购、配送、使用及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全县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医保范围内服务行为及医药和医用耗材价格费用的监测控制、监督检查,依法督查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的价格、收费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人:方永朝    办公电话:0914-6376865

四、办公地址:商南县阳光世纪广场7楼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六、联系电话:0914-6371941 ,传真:0914-637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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