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商南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商南政发〔2024〕8号,规范性文件:商南规〔2024〕002—县政府002)。现就《商南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一直是国家重点立法项目之一,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全国各地均提倡禁烟控烟,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一直致力于开展禁烟控烟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均有禁烟控烟指标,要求各地制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工作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健康中国2030行动纲要》提出“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我县依照《商洛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商政发〔2024〕4号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商南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通过后,由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六条,分别明确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工作原则、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履行的职责、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的场所及形式等。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南县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期限
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至2029年3月18日废止。
六、政策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商南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
咨询电话:0914-6323342
相关链接:https://www.shangn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2/xxgkinfo/zfb-25_06/2024-03200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