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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zfb-28_/2024-1218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标      题: 《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发文字号: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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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商南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实施意见》商南政办发〔2024〕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简称“两项政策”衔接并轨)部署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民政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1号)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

2024年9月陕西省民政厅确定了包括商南县在内的第二批“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单位。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入选单位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依据省民政厅文件精神,起草了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二部分低收入人口认定。低收入人口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其他困难人员。各镇(街道)对低收入人口按照“统一受理申请——统一信息比对——统一入户调查——统一民主评议——统一公示公告——统一审核确认”的识别程序,认真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第三部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监测范围:包括已认定的低收入人口,以及近一年内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1年的对象,以及存在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具备就业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鼓励其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商南县低保标准但尚不稳定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帮扶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渐退期至12个月,残疾人家庭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可适度延长至18个月以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结束后,渐退帮扶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第四部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帮扶工作。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教体局、医保局、卫健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相关行业职能部门按照低收入人口“缺什么帮什么、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分层分类、用足救助帮扶政策,有效增加低收入人口收入。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强化工作落实、建立政策落地、推进工作跟踪、强化工作督导考核4项保障措施,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相关链接:https://shangn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2/xxgkinfo/zfb-25_05/2024-1218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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