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县政府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等各项政务活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政府、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工作动态。
(三)负责拟办各部门、各镇(办)请示县政府的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协调部门之间、镇(办)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的起草、拟办、印发等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推动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全面落实。
(五)督促落实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县政府系统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答复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和紧急事件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县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负责研究制订、实施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做好金融服务、金融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县电子政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划出职能:
(1)将原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法制工作职责划入县司法局;
(2)将原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3)将原县政府督办室承担的督查督办工作职责划入县委督查办公室;
(4)将县政府办公室外事工作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
(5)将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承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划入县发改局。
2.划入职能:
将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政府办公室。
二、办公地址:商南县城关街道东街266号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15:00--18:00,法定节假日依国家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914-6322222,传真:0914-6322253